20万元罚款怎能奈何中海油
2011-07-07   作者:刘道彩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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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通报中海油6月4日漏油事故,漏油致84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中国海监第二支队政委何建苗表示,此次溢油事故涉嫌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0条,最高处罚是20万元,引来发布会现场一片叹息:“太轻了。”(新华网7月6日)
  这让人联想到几天前美国也发生的一起漏油事件。7月1日晚,美国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公司麾下蒙大拿州的一条原油输送管道破裂,而在泄漏发生半小时后,公司就将管道关闭,并将事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连夜派人到漏油点下游区挨家挨户敲门,要求居民疏散。现在,虽然埃克森美孚设立了热线,受理相关部门和居民的赔偿要求,但依然难逃当地政府的指责与起诉。资料显示,美国在处理石油污染方面有着专门的法律,对问责与补偿有着严格的规定,除了责任人将面临刑责,动辄十几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的天价罚款也让涉污企业苦不堪言。
  相比之下,20万元的罚款就显得微不足道。而且,事发之后,涉污企业除了闪烁其词就是“无可奉告”,有关部门也是讳莫如深、三缄其口。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因发生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众所周知,渤海湾是我国内海,自净能力弱,周边人口密,水产品产量高。无论是涉事企业,还是有关部门,都该知道漏报瞒报、不作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现在,虽然尚未发现对山东渤海湾沿岸造成影响,但身处渤海湾深处的山东省长岛县海产养殖户,已经发现养殖鱼类死亡。
  事实上,漏油事件并不是中海油的第一次事故。近年来,中海油曾在多地的油田项目中出现漏油事件,但几乎从未在公开场合披露事件的原因、危害及处理结果。这就让人不由得想起去年大连新港中石油漏油事件,虽然媒体万般追问,但漏油数据终未被披露。不仅如此,这次被称为中国最严重的漏油事件,在政府报告没有出台,渔民赔偿程序没有启动的情况下,当地与中海油竟大张旗鼓举行“成功堵漏”庆功表彰大会。
  海洋污染关乎公众健康、财产安全,但为何频发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公众却很少知情?虽然连日来,媒体对中海油的声讨不断,作为一个大型国企、世界级企业,中海油至今没有“挺身而出”承担责任。更让人不解的是,840平方公里的海域污染,已经是十分严重的漏油事件,为何揭盖的偏偏又是“网络曝”,且在媒体的求证中一波三折、乱象不断,在此期间,有关部门都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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