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违规保荐人出示6张警示函“黄牌”,还不如出示一张“红牌”,将其中的任何一位罚出场外,取消其保荐资格,这样更能显示出监管的严格。
因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三家保荐机构的6位保荐人接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
又见证监会“亮剑”。一剑穿6位,跟穿“糖葫芦”似的。
实际上,对于6位保荐人来说,拿到警示函,也即6张黄牌,实在有一种吃“糖葫芦”的感觉,那味道应该是甜滋滋的,不会有一点儿苦涩的感觉。
应该说证监会对于6位保荐人的处理是非常引人关注的。保荐人不仅是发行人上市的引路人,也是发行人上市的把关人,对发行人上市应尽推荐与保证质量之责。但遗憾的是,在发行人上市的过程中,因为利益关系,保荐人往往都是一屁股坐到了发行人的怀抱里。保荐人不仅对发行人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有的还帮助发行人造假,通过包装上市来抬高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而达到抬高发行人发行价格的目的。而一些公司上市之后,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即暴露出来。一些新上市公司因此而“变脸”。也正因如此,保荐人成为投资者的千夫所指。证监会对6位保荐人的“亮剑”,自然引人注目。
但证监会的“亮剑”令人有些失望。因为这6张警示函,对任何一位保荐人都不损伤皮毛,与其说是对保荐人的震慑,不如说是在应付投资者。出示6张黄牌,还不如出示一张红牌,将其中的任何一位罚出场外,取消其保荐资格,这样更能显示出监管的严格。
6位保荐人的过错不可谓不严重。仅以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冒友华、王韬保荐的海普瑞为例,证监会认定两位保荐人对发行人取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认证等事项的尽职调查没有勤勉尽责。实际上,海普瑞的“认证门”正是海普瑞发行的最大卖点,是取得高价发行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市场质疑的焦点所在。当时就连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徐康生也表示,除了海普瑞,目前包括烟台东诚、常州千红、河北常山在内的多家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商均已获得FDA认证。但就是在这种重大问题上,两位保荐人却没有勤勉尽责,这背后的利益关系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对于这样的保荐人只是予以警示,这是不能服众的,是对保荐人渎职甚至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纵容。
所以,证监会给予6位保荐人的保荐黄牌,其实是亮给投资者看的。它警示投资者:A股市场上的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是无需为保荐过程承担责任的,A股市场的保荐制度也无法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因此,投资者投资新股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或者干脆远离新股,否则,踩上新股“地雷”也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