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政策效用的角度说,即使找到了个税证明的替代品,也应该考虑,这种调控手段是否需要调适。更重要的是,那些无需再缴纳个税证明的人,并不代表对于城市发展就没有贡献,并因此就应该丧失购车资格。 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由于部分人达不到纳税标准,将无法提供个税证明,非京籍人员在京买车将因此受到影响。北京国税、地税部门日前透露,所需证明方式可能随后作出调整,如提供其他类型的补充证明等。 个税免征额上调与限购政策的这一冲突,表面看是技术性问题,通过相关部门会商即可解决。比如,在购车时用社保证明或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代替个税证明。即使如此,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客观原因,仍可能有一些人因替代证明无法接续,从而影响购房购车意愿。这不能不令人思考:购房购车,真的需要个税或相关证明这个门槛吗?满足正常的市场需求,需要加上个人的不便捷这种成本吗? 限购令的出现,是调控市场的产物。购房要求提供连续5年以上的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依据是没有住房需求的游资集聚于北京炒房,抬高了北京商品房的估值,令楼市的金融属性过分凸现。许多房子不是住人的商品,而成了避险增值的金融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个税证明可以甄别真假需求,摈游资于北京楼市之外。虽然因此建起了市场屏障,压抑了投资需求,但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至少从政策效用看,对于抑制楼市投机行为确实有效。 购车也需提供连续5年以上的个税缴纳证明,则相对缺乏说服力。相对于商品房被开发的金融属性,普通车辆作为耗材几无保值增值空间,因此,游资难以通过炒车扰乱车市。复杂的原因导致了楼市乱象的存在,但车市并非如此。更需关注的是,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与限购车辆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就在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的调查表明,近九成民众认为限购以来拥堵并未改善,仅一成多的民众认为限购有用,应该算是一个有力佐证。其实,过量使用车比购车更能增加拥堵,这意味着调节使用车的价格成本更有效。 因此,仅从政策效用的角度说,即使找到了个税证明的替代品,也应该考虑,这种调控手段是否需要调适。更重要的是,那些无需再缴纳个税证明的人,并不代表对于城市发展就没有贡献,就应该丧失购车资格。 凡是消费者,都付出了隐匿于商品税中的沉重税负,已经有纳税行为,纳税人理应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市场待遇。对于公共交通,确实需要治理,让治理效果真正显现的办法,不是刚性限制正常需求,而是合理调节用车频率。考虑民生需要越多,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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