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微博上出现了这样一条消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之后媒体纷纷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是中海油都没有回应。直到7月1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才发布消息称,渤海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 毫无疑问,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体中,出现这样的漏油污染事件,企业具有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真相的责任;至于是否酿成严重后果及相应赔偿,则另当别论。不过,在中海油看来,这仅仅是“一个小常规事故”,只要能够掩盖就尽量掩盖,能把公众蒙在鼓里就蒙在鼓里。因此,在漏油事故发生后,它不仅未向外界及时发布任何消息,甚至继续采取措施封锁消息。而网友的微博爆料也被删除处理。最后,在媒体穷追不舍之下,社会影响日甚,这才首次也是惟一一次轻描淡写地回应。 中海油的傲慢可见一斑,而且这种傲慢积习已久。公开资料显示,去年5月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南海一号钻井平台就曾发生一起溢油事故,但中海油一直没有公布详情。中海油的傲慢是如何炼成的? 中海油的傲慢首先是一种资本的傲慢。资本的天性是逐利,所有的资本不管其性质如何,都在一定的制度约束条件下,进行着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污染本质上是企业行为造成的一种社会成本,如果企业不用为这种社会成本买单,那么污染当然屡禁不止,资本也当然傲慢不止。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BP公司也一度反应迟钝,但最重要的是,BP必须为自己的傲慢以及污染严重后果承担以百亿美元计的代价。这种有力监管的惩罚机制,提供了一次次的前车之鉴,驯化了资本的傲慢。耐人寻味的是,此次漏油的渤海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和外资企业康菲中国合作开发,且由后者担任作业者。但这个“外来的和尚”显然已经“入乡随俗”,没有了惩罚机制的约束,资本的傲慢原形毕露。 这也就不难理解,在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故中,为什么该企业胆敢瞒报事故9天。不过,这个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至少在东窗事发之后,就不再那么傲慢。但中海油的傲慢是桀骜不驯的,因为它不是紫金矿业,而是高高在上的央企。在此次事故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监管部门有什么作为。据说,康菲中国及时向国家海洋局以及合作方中海油做了汇报,所采取的措施“得到了他们的积极支持”,相关监管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进行了“严格监督和直接指导”。那么,知情的相关部门,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这一事关公众健康和公共利益的信息? 资本的傲慢并不可怕,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利益惩罚机制,就可以乖乖驯服;但一些央企的傲慢,越来越成为脱离公众利益和有效监管的庞然大物,要想关进笼子里,却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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