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市场变坏有四大推手:其一食品生产经营商道德缺失;其二是投“毒”成本过低,惩罚力度不足;其三是监管体制不完善;其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反馈机制不成熟。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防不止、频频发生。造成种种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商家角度分析,所谓的市场变“坏”就是一个用劣质产品的低成本优势来淘汰优质产品的过程。推动这种现象产生的市场环境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我国处于转轨时期,部分从业者社会责任缺乏,缺乏企业信仰的强烈约束,进而在市场管制不力的情况下,最终导致食品市场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些违规企业自知其商品的危害,例如违规掺“毒”馒头工人“饿死我都不会吃”自己生产的东西。而知其危害却依然大批量生产,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部分违规企业不明确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只是盲目跟风,出现事故就以行业群体行为为借口进行责任推脱。可以说,这些违规添加、制假投毒的行为都与企业的道德滑坡密不可分,这些道德的缺失在市场监管不足的情况下被放大,进一步引发了种种食品安全问题。
道德缺失只是食品市场变“坏”原因的一方面,究其根本,导致市场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还是惩罚力度的不足。
一般来说,企业监管其产品安全的成本高于其所面临惩罚风险的时候,企业就可能选择放松监管而获得更高的利益。当行业内有某一种投“毒”行为产生,其他商家观察到这种违规行为利润大,又不会受到相应其获利的惩罚,就很容易将其视之为行业内部的纵容,在利益的驱使下就易倾向于去选择不顾消费者的健康,而对违规行为进行模仿。当某一行业违规成风,又缺乏明确的惩罚机制,加之惩罚多以打击重点曝光对象的情况时,行业内商家就易倾向于认为这种违规行为产生的风险分摊到每个商家的头上也是极小的,进而导致更多违规行为的产生。
法律必须要起到震慑作用,否则就会助长涉案之徒的侥幸之心。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双汇瘦肉精事件,免职其济源子公司的四位高管和相应政府官员;上海联华超市染色馒头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受到停职及经济处罚,政府相关责任人记过、撤职。以上案件企业中均无人受到刑事处罚。这些处罚于企业都没有触及其经营根本,更无法起到震慑同行业者的作用。
法律制订得再多再细,如果不严格执行也无助于事。因而,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除了惩罚力度不足原因外,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也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核心原因之一。
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现状是,食品从种植到进入市场整体链条过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整个食品生产流通链条实行分段管理,卫生部主管综合监督控制,农业部主管农业生产源头,商务部、工商局主管流通与市场、质检局主管加工。这样政出多门的监管模式面临较大的问题,诸如协调组织难、沟通难、合作难,易出现遇好事都想管,遇问题都推诿的现象。
从国际经验来讲,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管部门发展趋势即是大力减少相关监管部门,从多部门管理向单一部门管理发展。从国际趋势来看,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在发生大的重组与整合,
合并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是主要趋势之一,发达国家近年来为确保食品安全,
在行政管理上越来越走垂直、兼并、高效的精兵简政之道。例如,丹麦与英国都把食品安全监管移到一个政府部门来监管,美国的食品安全也主要是由其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和其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两大部门来管。
因此,要想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塑我国目前分散多段的监管方式,使安全与生产监管责任分家,让食品安全责任从目前的多部门分散管理过渡到一个部门来负责。
我国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保护意识不强烈,整个社会对作假企业都过于宽容,诚信感缺失,消费者反馈意识薄弱。
我国不少消费者抱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想法来看待食品的安全问题,只有真正出现严重安全事件之后,才给予重视。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巨大的需求导致价格低廉却无质量安全保障的商品总是有广大的消费市场。中央电视台曝出的中小学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事件,这些三无零食的生产商中有许多是地方加工坊,他们正是利用了学生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这点,才选择了违规生产换取利润。在我国,单是生产环节就有两亿多小农户数百万小作坊、小摊饭馆,大型企业尚且难以监管其食品质量,若想对这些成本低廉的小型企业形成有力监管则更为复杂。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们在应对食品安全的危机时,有必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予以明确,发挥群众力量,对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对消费者反馈给予重视与宣传,提高透明度,形成成熟机制,强化行政监控。
总而言之,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市场安全问题,就必须要从重责开始,不仅对犯罪企业问责,同时还要对监管者问责,只有建立这种双问责体制,才能使我国食品安全市场走入良性循环。
(文章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