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6月29日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将今年的基准线定为10.5%,工资涨幅上线是15.5%,下线为5%,并要求国企工资涨幅原则上不突破基准线。 工资指导线与最低工资标准一样,最近几年被各地政府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不具有约束力的手段。这也与最近几年物价上涨过快有关,公众更加关注收入分配问题,政府制定工资指导线与最低工资标准是对社会不满收入分配的一种呼应。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一般不具有干预非公企业工资水平的责任,市场工资水平主要是由劳动力供需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决定,政府负责管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由财政支出的部门工资水平。 正因如此,工资指导线在市场面前效力不大。当然,工资指导线提出的上线被公众理解为是对国企工资增长设立的“封顶线”,
由于政府处于管理与监控国有企业的地位,这条上线理论上是有效的。但“封顶线”实际上也起到了对国企工资上涨的保护作用,让他们的工资上涨具有了合规性。国企即使在工资上涨受到制约,仍然能以奖金、福利等方式变相涨薪,因此,薪酬指导线的效力不如想象中那么大。 中国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更强调效率,尤其是在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条件下;由于改革的原因,社会保障供给也未能在计划经济福利体制打破后及时跟上。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工人在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与劳动保护的条件下,以较低的工资水平创造了中国经济的奇迹,这也是中国比较优势的一部分。 在2005年后,中国各种生产要素成本开始上涨,资产价格与物价随之上升,社会分配的公平性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住房价格上涨加剧了财富差距。由于“民工荒”的出现以及年青民工对高强度劳动的厌恶,市场最低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同期CPI涨幅更快,社会实际工资水平涨幅远远落后于GDP增长。 因此,在通胀面前,社会平均工资实际增幅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当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提升并抬高物价,生产效率则会趋势性下降,实体经济的利润率也会逐步降低,没有能力大幅提高工资水平。而且,由于劳动力紧缺,人工成本不断提高也是一些中小企业倒闭或濒临倒闭的主要原因。 有效提高公众收入的购买力比工资指导线更为关键,比如有效的打击通胀。而要提高社会工资水平,则应先给企业减税以提供增加工资支出的财务空间,企业承担过高的税负以及利润率的下滑抑制了提高工资水平的能力。事实上,中国政府最需要及时做的工作是降低住房以及各种消费品、服务业的税负,以降低商品与服务价格,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公众收入的购买力。工资指导线本身没有成本,但也并不能有效改善目前收入分配不公的难题,只有大幅降低税负,才是根本有效的手段。 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将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的法案,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体现了让利于民并尊重民意的思路。但还需努力,中国应逐步增加社会保障的供给,以减轻个人不合理的过高负担。 长期来看,改善中国工人工资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脱钩的现象,需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让职工拥有分享企业利润增长的权力。但是,这项工作的推进还需要更多勇气和努力。 此外,限制国有企业薪酬涨幅也是无效的,因为有其他方式弥补。应该打破垄断以降低央企的垄断利润,提供更便宜的公共服务或商品,并将央企利润更多比例上缴中央财政,填补中国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否则,为国企薪酬涨幅设限不过是一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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