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后,在央企加速“出海”的同时,面对更加复杂多变国际资本市场,如何加强内外部风险管控,趋利避害,积极而稳妥的参与国际化竞争,已成为当前实施国际化战略过程中亟需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一直鼓励企业“走出去”,特别今年以来,在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对外投资更是呈现井喷趋势。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局长刘作章曾表示,中国企业每年的海外直接投资额有望在三四年内突破1000亿美元。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很快将从一个资本净输入国变成资本净输出国。 央企“出海”正热情高涨,然而在境外资产份额暴增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在急剧累积。 一笔笔投资失利赫然眼前:2004年中航油在新加坡亏损5.5亿美元;2005年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失败;2008年中信泰富亏损146.32亿元港币;2009年中铝并购力拓失败;今年以来,中国铁建在沙特轻轨项目中最大损失锁定为13.85亿元;中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有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因战乱目前损失尚无法估算 同时,央企海外并购之途也不顺利:4月份,中国五矿集团收回了对澳大利亚-加拿大铜矿商Equinox65亿美元的收购报价;中石油则放弃了在加拿大西部开发一个拟投入54亿美元的大型页岩气藏计划。中国石油企业近期还放弃了受到追捧的巴西(OGX油气田的竞拍)和加纳油气资产的竞标…… 对此,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是属于全民的一笔储蓄。用这一大笔“公共的储蓄”进行海外投资,只有在完善的监管、决策机制下,投资决策才可能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努力做到既节约又有效率。反之,如果不用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就有可能演变为花“大家”的钱去冒险、博弈,成功了则名利双收;失败了,造成的天价亏损往往被当作“学费”,由国家与公众“买单”。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近日也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要加快“走出去”,但也要“量力而行”,央企必须加强对风险的控制,防止盲目对外投资、搞“洋跃进”。 为了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6月27日,国资委连续公布第26号和第27号令,即《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于境外企业管理失控、越权投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存在严重缺陷、未建立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制度,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国资委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走出去”是中国实力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必经之路,事关中国经济长远发展。但在中国企业“出海”的路上,必须先练好“内功”,才能“走出去”、“走得稳”、“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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