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工薪纳税人中较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维持不变,这恐怕让很多民众大跌眼镜。因为在全国人大公布的公众意见中对于3000元作为“起征点”一项,35%反对,48%要求修改。 关于起征点,专家学者的意见也不一致。与茅于轼、周其仁等学者5000元或8000元的预期不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等多位经济专家表示,3000元起征无需再调,要求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确定减除费用标准,必须要以客观数据作为依据和支撑”,刘佐的观点也有道理,起征点的提高确实不能“跟着感觉走”。但个税起征点也不能只考虑财政收入,也要考虑民众的“负税痛苦指数”,唯此才能更加契合社会实际。在我看来,个税起征点并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无论是税收财政官员,还是专家学者,都从不讳言现行个税征收制度的弊端。在民富的大趋势下,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可谓迫在眉睫。个税改革的停滞不前,不仅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也与民众的期望背道而驰。 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人大就从网上收集到23万多条意见,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无论这些意见所为何来,都能表明个税事关民众利益,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个税修正案草案再审,其中是否吸纳了民意,为何起征点仍然是3000元,这都是需要解答的问题。在个税改革尚无时间表的前提下,为何不以大幅提高起征点来舒缓“民怨”,则更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起征点或许可以不变,但民意却不能打折:若起征点不变,全国人大无疑需要更多解释,以取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面对汹涌民意,公权力部门不能总是依己意而行,对公众意见予以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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