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牛奶行业举办的内部研讨会上,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认为我国现有的奶业标准全球最低,主要是因为被个别大企业绑架;而内蒙古奶协秘书长那丁木德则认为,制定牛奶质量标准要从国情出发。业内资深专家建议,中国应该大力提倡巴氏奶,消除现有常温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奶业标准之乱,其实早就现端倪。早在1986年农业部生乳标准中悄然取消了“不准有任何添加或提取”的条款。有业内人士称,二十余年后,三聚氰胺被肆意添加,“很难说当初的取消没有埋下纵容的种子。”那么,今天的奶业标准,会不会给今后留下隐患,我们不得而知。 但王丁棉称“我国现有的奶业标准全球最低”确非戏言。因为,若单纯从数值上看,甚至连25年前都不如了,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2.95%,降到了2.8%,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下调至200万,均为历史新低。在丹麦,在新西兰,在几乎所有的乳业大国,生乳蛋白质含量标准都至少在3.0以上,而菌落总数,美国、欧盟是10万,丹麦是3万,更是严于中国多倍。 但是,同为奶业界人士,坚持现有标准者确有其难言之隐。例如内蒙古奶协秘书长那丁木德说“我们国家72%牛奶和72%牛奶都是散户饲养,散户生产。”而这些散户大多达不到1986年的2.95%的国标,这就意味着这些牛奶都要倒掉,所以,“农业部做了大量的调研,主要从国情出发,照顾最大多数奶农的利益,这样把标准降低了一下。” 这里面蕴藏着深刻的利益之争,绝非“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所能涵盖。对于一些技术先进、标准能达到更高要求的企业和他们幕后的专家来说,他们希望奶业标准提高;而对于一些技术并不先进,依靠传统方式的企业和一些散户奶农来说,他们希望奶业标准降低。两种标准之争,其实是奶业界的两种利益之争,但是“降低标准,客观上特大企业是受益的,可以借此扩大收购半径,缓解原料匮乏压力”,而特大企业又掌着更大的话语权,所以,奶业标准就从1986年标准直落入现有的更低标准。 奶业标准是一种人为规则,而从广义上讲,规则就是一种法律,法律就关系到所有人生活的准则,法律的制定不仅要有专家介入,更需要是牵涉的所有的利益关系人都有权参与博弈,才能体现公平与公正。奶业标准虽然含有一定的专业性,但同样不仅仅是奶业界人士自己内部自说自话,只进行内部利益博弈的产物,由于牛奶行业涉及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甚至涉及医疗、保健、出口等多个行业,就必须由各个行业的人士参与论证、参与博弈,平衡各方的利益。 在我看来,奶业标准存在利益博弈是正常的,不正常的倒是在于,这种博弈仅仅在奶业界内部展开博弈,却没有吸收消费者、工会、医学专家等多方面的人士参与博弈;奶业标准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更在于这种博弈不充分,将奶业标准视为奶业界人士之事,不开门立规,导致公众的意见和利益不能充分吸收到相关标准之中。 其实,不仅仅在奶业,在许多行业,都存在仗着自己的行业门槛和专业话语权,拒绝公众和其他行业人士进入,而只在内部进行利益博弈的情形。打破行业藩篱,让行业标准更多听取和吸纳公众和其他行业人士的意见,我想,这是奶业标准之争给我们最大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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