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时,应拓展思路。仅仅在购买时给予一次性补贴,尽管力度大,但受成本约束,购车总价并不能对消费者产生巨大诱惑。如果赋予新能源汽车更多的“优先权”和“特别待遇”,譬如,取消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制,对新能源汽车的供电电价给予优惠,或许可以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吸引力。
据《人民日报》报道,2009年2月,财政部公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6万元;发动机排量1.6L及以下节能型汽车全国范围内每辆车补贴3000元。截至目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已发布到第七批,试点城市也由5个增至25个。政策补贴力度如此之大,实际销量却屈指可数。在私人消费领域,截至目前上海市场只售出10辆纯电动汽车,杭州仅2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