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功能“跑偏”助长土地财政气焰
2011-06-15   作者:董秀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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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普通老百姓一般都将市场投机或投资看成是房价高涨的罪魁祸首,同时将矛头和谩骂对象指向房地产开发商。这些指责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这主要还是从需求方面来思考问题,而忽视了从供应角度来分析,是不科学的逻辑关系。
  客观地讲,地价上涨绝对是高房价的主要原因,而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土地财政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众所周知,土地是房地产行业的最基本要素,没有科学合理的土地供给,就没有科学合理的房地产产业。
  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城市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无论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供应主体都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
  从政府职责来看,应该具有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利益群体中政府不应该具有利益群体性质,不应该具有偏向性,而应该是中立的、不偏不倚的。然而,现实情况是政府变成了社会利益群体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出卖国家土地或征用集体土地,变成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交易者,或者变成土地市场唯一的、没有任何风险的“初始垄断商人”,通过征地卖地而获取暴利,使房地产市场出现秩序混乱,政府的中立性和公信力便失去了。
  房地产市场供给问题的核心是土地供给,而要改革土地供给的关键是要改变国家土地政策,基本思路是要彻底改变住宅供地的政府垄断性暴利。长期以来,中国工业用地主要采取政府行政性定价,一般来说价格很低,有些地方可以是几十块钱一平米,然而对于住宅用地则采取拍卖定价,价格拍成几千甚至几万元一平米,并且在大城市不断出现所谓的“地王”。
  从工业土地和住宅土地来看,政府出让土地的方式应该是前者该商业而后者该公益,这恰好说明目前的政府政策是本末倒置。住宅属于民生,带有公益性,如果政府变成商人将住宅用地价格拍高,房地产价格最终要通过价格传导效应传递给消费者,这是目前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工商业用地本来是商业性,政府出让采取适当商业性做法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或者说商业和工业用地可以卖,这符合宪法精神。
  从当今中国现实看,土地收入已经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柱,部分城市的土地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一旦要改变“土地财政”,地方财政可能就会难以维系,政府运转都会出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对于国家调控政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抵制就很容易理解了。
  其实,土地财政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因此确实很难指望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但这不能作为中国改变土地财政问题的借口,必须通过税收改革来逐渐加以解决,政府收入主要是税收而不是经营土地,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政府功能回归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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