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青岛某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卖保障房时别出心裁,将1.9万元的太阳能热水器与房子捆绑销售,如果买主不买太阳能热水器的话,房子就不能顺利办交付。
据说,开发商解释,称这是国家批准的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房屋采用的环保太阳能设施与房屋是一体的,属于共建项目。但业主却表示之前毫不知情。
矛盾与纠结就在这!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买房者要交热水器的钱,试问,这是凭什么?就算是共建项目也应该征求民意让公众知道啊?为何开发商总是摆出一副傲慢与骄横的嘴脸呢?
保障房本来是为了满足公众住房最低需求的,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朴素梦想。但在现实中,保障房政策这本好经常常被念歪,无疑让公众对保障房政策的信心受到打击。一个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要么随处“揩油”,要么雁过拔毛,这叫公众如何高兴得起来呢?
因而,对此事的解读,或许真相并不重要;但对类似事件的反思,此事的真相又尤为重要,只有了解了真相,知道其中什么地方存在漏洞,才可能让保障房政策不走样。如若不然,各地的保障房政策,就很可能是“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