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负责人就《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在年内实施阶梯电价方案和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整个价格改革将考虑物价因素,尽力把对物价的影响控制到最小。 阶梯电价无疑代表了正确方向,大多数人都赞成。但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两套方案,却与人们对阶梯电价的预期大相径庭。在人们的想象中,阶梯电价应当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有升有降,用电少的家庭比以前少交电费,用电多的家庭比以前多交电费,用电不多不少的家庭所交电费跟以前差不多。如此,实行阶梯电价后,平均电价与此前大体持平。 但是,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两套方案,却只有涨价没有降价,多用电者要为每度电多交钱,少用电者却没有为每度电少交钱,这意味着电价平均水平提高了,因此被舆论指为“劫富”不“济贫”的变相涨价。据人民网的调查显示,有八成网友对这两套方案持反对意见。 然而,征求意见结束时国家发改委却宣布,征集到的21794条意见中,61%的群众支持阶梯电价机制和改革方向,34.5%的群众表示反对。这看上去令人诧异,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国家发改委偷换了概念,将“支持阶梯电价”偷换成“支持两套方案”。实际情况正是如此,61%的支持者中,有32%的人要求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降低第一档电价水平;24%的人就电价的季节、城乡和地区差异提了意见;20%的人要求适当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差异;3%的人要求对低收入人群予以特殊照顾……这就是说,支持实行阶梯电价的人中,大多数人都对两套方案持有异议,如果除掉这部分所谓的“支持者”,真正支持两套方案的显然是少数人,这种情况与当时的舆论反响相一致,也与人民网的调查结果相吻合。 因此,旧事重提,有必要郑重作出提醒:去年阶梯电价征求意见时,并不是大多数人支持那两套方案,而是大多数人不赞成那两套方案,反对变相涨价。既然正式征求了民众意见,就应该予以充分尊重和吸纳,修改之后的阶梯电价方案,应当以平均电价不上涨、居民用电负担不增加为前提。车船税法修订树立了标杆,阶梯电价能否向这个标杆看齐,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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