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有两个“海龟”,回国后对本国社会生活的适应性差了,出于对腐败的不满和“抑制国内腐败”的考虑,他们创办了一个叫
“我行贿了”的网站,专门搜集各种行贿故事,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留言,跟网友分享行贿经验,比如为什么要行贿、具体金额、结果怎样等。这家网站在印度蹿红了。 蹿红不是没有理由,目前约有1万多腐败案例记录在该网站中,涉及印度全国19个部门,347个城市。网站的回帖和留言有10多万条。更重要的是,“达到了警醒政府的目的”。印度交通部长甚至表示:“我想利用这个网站来清洗我的部门。”这不是说着玩的,已经有20名官员受到警告处分,该部门的腐败投诉减少了很多。 看来“网络反腐”有较强的普适性,或许也各有特色国情。印度式的网络反腐,叫唤“我行贿了”,就有效。 在中国,可以确证栽倒在网络上的贪腐官员,其实屈指可数。然而,仅从恶官“落网数”看网络反腐的意义与价值,是不客观的。网络反腐的特点之一即“雷声大”——对官员来说,一挂上就名满天下,因而特别吓人;对网民来讲,于虚拟空间、千里之外射恶官落马,因而特别鼓舞人心。所以说,网络反腐之于中国,其可见实效不多,而“无形资产”之丰厚却难以估价。 以公开“我行贿了”的方式反腐或控诉,中国网民亦可一试,但我预计蹿红不了。主要原因在于:虽然理性判断中的行贿行为是被迫的,也是大恶的,但我们社会中的行贿却是心甘情愿、积极争取的,我们是热情行贿,甚至是狂热行贿。行贿领域的竞争异常惨烈,大家怕的是“烧香找不到庙门”。 我过去总结过:在某种程度上,小贿小发展,大贿大发展,不贿不发展。经济与社会权利、利益的竞争规则,是官员决断,人家受贿就是给机会,给面子或默默认可、伺机支持,起码是不挺身而出坏行贿者的好事。 行贿有人接受,有权力、权贵做靠山,几乎等于事业成功、人生命运转折,等于有钱有势,这实际上也被世俗大众所羡慕。可以说,不少中国人之人生追求的“初级阶段”,就是争取行贿。换成难听一点的话,争取犯下行贿、受贿罪,就是他们的“事业定位”与“人生追求”。 官方鼓励说出“我受贿了”,并设立有退贿账号;国民揭发“他受贿了”,全部希望寄予上级权力查处。若是喊出“我受贿了”,一般那是打算“同归于尽”的决然之举,这还不一定给“对手”造成实际伤害,白白搭上自家性命的可能性却不小。 与印度乃至各国对比,我们对腐败的容忍度不低。以不久前发生的事情为例。安徽巢湖前市委书记周光全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何帮喜和徐顶峰涉嫌分别向周行贿,此事写入周案判决书。但是今年两会上,何、徐的名字仍出现在安徽代表团名单内,即便媒体质疑、网民哗然,还是无可奈何。 “我行贿了”在印度有效,是因为有很多官员意识到,“如果再行贿,那就不仅仅是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的事情了,这种丑事会走出办公室,甚至传遍全世界”。如果像巢湖行贿事件一样,丑闻“传遍世界”和写入判决书,有关方面还听之任之,也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看着“我行贿了”上的反腐留言,我们可能会发笑或纳闷,不仅贿款额显示穷酸无比,行贿对象的身份也莫名其妙。印度人维修水管要行贿,这纯属市场机制问题,竞争到位,给劳动付出市场价即可解决,在我们这里,这是给民工挣钱机会呢。印度医生会额外索要3000-5000卢比,我们这里交过天价医疗费的人还得拿几千元人民币的红包给医生呢。索贿,太低级、太失败了,我们这里一些基层的行贿,有时候需要千方百计、排队加塞呢! 美国反腐专家瑞吉说,印度的腐败,好的一面在于它是金字塔形的,即主要由最基层的大量小额钱款往来构成,但更高级别的政府官员不(太)愿意收受贿赂。我看,这种腐败的“群众基础”虽好,但实际上不足为虑。怕的是我们这里“倒金字塔”形的腐败——越往上捞钱越多,反腐败成功的希望就越加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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