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南部地区的中小企业连连被曝资金紧张“陷入危机”时,银监会日前披露,近日已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十项优惠政策“松绑”小企业贷款,表示要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目前中小企业陷入融资难的程度,超过了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国际大宗商品快速涨价等因素,共同促成了今天中小企业的窘迫处境,导致了企业盈利能力快速下降。 《通知》如久违的甘露,但要落在喊“渴”许久的中小企业头上,最终还要靠金融机构去落实。过去贷款相对集中于大企业及央企国企,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银行趋利的商业原则和风险原则。一方面中小企业多是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慎之又慎;再一方面抵押和担保是银行对信息不透明的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而中小企业本身资产就较少,普遍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土地或房产等资产;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银行的服务成本较高,导致其不愿为中小企业贷款。对此,2010年银监会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两个不低于”政策要求,即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同时增量不低于上一年,但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贷款困境,因此,单项政策可能很难撬动银行趋利避害的行为,还必须有金融政策进一步创新。 加大创新金融服务的力度,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和难度,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商业性融资。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资金来源单一、规模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导致风险承担能力低;尚未建立再担保与再保险机构,制约担保行业发展。要拓宽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鼓励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建立财政资金补偿制度或者通过资本金增值扩大资金规模,完善资金补偿机制;还要建立起再担保和再保险体系,实现全国性、省级和地市的逐级担保,对担保责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从而消除担保机构后顾之忧,分散风险。 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由政府出资或直接控制的政策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建立“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专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发放,为缺乏资金但有市场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低息贷款或者配合政府政策目的的特别贷款等,从而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还要注意区分不同规模的企业,拿出具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策略。如日本建立的“国民金融公库”的贷款对象是针对小型企业,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则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中的较大企业。 在现阶段宏观调控下,中小企业资金匮乏、举步维艰,亟需在金融服务上进行大胆的创新,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体系,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恢复中小企业的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进而拓宽融资渠道,从根本解决其融资问题。另外,地方政策还需要为企业做减法,降低企业非市场性成本,比如避免各种摊派,撤销各种关卡。这些综合性的政策支持,将使银监会新政策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及时雨转变成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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