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事前严管不可少
2011-06-09   作者:孙秀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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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台湾岛内的塑化剂被非法添加进食品的事件让人心寒胆颤,也让人们熟悉了“邻苯二甲酸酯”这样一个新的化学名词。
  我们从大米里认识了石蜡,从咸鸭蛋、辣椒酱里认识了苏丹红,从银耳红枣里认识了硫磺,从牛奶里认识了三聚氰胺,再到如今的塑化剂食品,“餐桌上学化学”的无奈一直在延续。
  显然,养鸡、养牛等体力劳动者根本无从掌握添加化学物质的高深专业知识,那么是谁教会了养殖户在饲料里添加苏丹红、在牛奶里添加三聚氰胺可以改善品质、顺利通过检测?一次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那些不断重新排列组合生成的化学物质一再提醒我们,如何以更加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化学物质的添加,如何杜绝化学物质在食品中的滥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化学物质层出不穷,其中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化学物质有增无减,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食品的质感、口感。但是完全了解这些化学物质潜在的危害却还需要时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瘦肉精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事实证明,不论对于人体健康还是环境保护,不少化学物质具有两面性,是把双刃剑。因此,不少国家对于新的化学物质能否用于食品添加,都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有时宁可暂时禁止,也不盲目发出准许令。而且一旦科研有新的进展,发现可能的危害,就立刻在相应的监管中加以更新。
  从科研成果到现实应用,不仅应该有严格的论证,更要有相应的监管措施跟上,否则很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化学物质的特性是可以替代天然食品中的成分,而且价格低廉,使用成本很低。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造成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甚至非法添加。  
  眼下,塑化剂已迅速被有关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添加的名单。说明对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非法添加的严格监管我们已经起步。但更为关键的是,能否在产生危害之前,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就对新化学物质采取科学审慎的态度,多去追问可能的危害,减少盲目性,并将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落实到事前监管举措之中。
  同时,对于未经严格论证就将新食品添加剂或者非食用物质用于食品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食品安全法》对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但对涉案人员“情节严重”等事实的认定,还存在一些盲点和误区。不久前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因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情节不够严重”而无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然而,如果不能在法律层面对非法添加形成足够威慑,今天有人敢在食品中添加塑化剂,谁能保证明天不会有人将更可怕的化学物质添加到食品、用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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