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文化产业与金融对接的“坚冰”已破,但金融资源进入文化产业的程度与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相当不匹配,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要求仍相距甚远——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2.6%,但2010年文化产业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占市场整体规模的比重仅为0.49%和0.19%,集合类信托产品的发行占比仅为0.16%,贷款余额占比也仅为0.2%。 为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健康、快速发展,当前应进一步细化有关配套措施,通过“政策组合拳”促进文化与金融的结合。 近段时间以来,为配合通胀预期管理,央行和银监会通过资本充足率、存贷比指标以及窗口指导等途径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监管日趋严格。信贷额度成为稀缺资源,也难免会对文化产业融资造成影响。在贷款规模调控过程中,建议将文化产业贷款投放排除在贷款规模调控考量范围之外,从而使相关政策多次提及的“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真正落到实处。当前,文化产业贷款占整体贷款规模的比例极低,即便对其贷款额度放开也难以对宏观调控整体效果造成重大影响。 在一些国家,文化领域的资产证券化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已拓展到音乐版权、电影版权、主题公园等广泛领域。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建议允许文化产业先行先试,尽早、稳健启动资产证券化进程。结合我国的金融发展阶段,当前可首先选择商业银行优质文化产业信贷资产,开发产品结构、层级相对简单的文化产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同时允许商业银行依托银信合作渠道发行文化产业准资产证券化产品,从而激发商业银行对文化产业的贷款投放热情,优化文化产业融资环境。 近两年来,股权投资基金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投资力量。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可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经营管理。2010年上市的文化企业中,超过半数在上市前均获得了股权投资,显示了股权基金对文化企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为进一步活跃文化产业领域的股权投资,可以借鉴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 在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方面,有关部门也已出台了具体的扶持政策。但在文化资本“走出去”特别是依托跨国并购实现资本输出方面,目前仍未给予专门推动。国际文化产业集团的发展历程表明,跨国并购是打造跨国文化产业集团、推动文化输出的有力途径。近年来,我国部分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民营文化企业在跨国并购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在跨国并购方面仍乏善可陈。应建立文化企业境外投资推动机制,对文化企业的境外投资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为文化企业境外投资审批、购汇等事宜开辟绿色通道…… 总之,“十二五”期间要结合文化产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构建起差异化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不断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空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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