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市场化的前提在于破除垄断
2011-06-03   作者:施智梁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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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一年半发改委再次上调电价,15个省市非居民电价平均上调1.67分/度,这被多方解读为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今年的电荒让电价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场煤计划电”的长期矛盾让电价形成机制一直没有有效理顺,电煤双方的利益关系没有得到平衡,导致几乎年年出现电荒,这种利益损害甚至传导到了老百姓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上。业内普遍认为,电价市场化是解决电荒的必经之路,而电价市场化的首要前提是电力领域破除垄断。
  政府在协调电煤矛盾上费了很大心思。2004年年底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但由于考虑到国内的物价压力,在国内煤炭价格上扬的背景下,煤电联动并没有得到准时和坚决地执行,导致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影响发电积极性。
  由行政掌控的煤电联动也只是一种相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是国家在没有放开计划电之前的权宜之计。但从深层次考虑,政府还只是把电力当成一种“特殊商品”,因其稀缺程度和重要程度较高而不敢完全交给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如此看来,电力尚没有回归商品的属性和地位。这也是电价体制市场化的根本思想障碍所在。
  在“电力特殊商品论”持有者看来,如果完全市场化,能源资源的稀缺性和重要性会使得我国的电价在中长期内处于单向上行通道,不利于调控物价压力。诚然,如果从发电到供电诸环节仍然维持现有的行业垄断格局,则电价放开无从谈起,老百姓也得不到实惠。
  笔者认为,应在电力领域打破垄断坚冰,允许各种资本进入发电供电领域,允许各类企业参与竞争。让各种健康的资本给电力领域带来正常的市场盈利思维:煤价高,电厂少发电,市场上电力供应偏紧,导致电价上涨,用户嫌电贵自发减少需求,形成一个自发调节的良性平衡循环,而非现在暴露出的越发电越亏损,亏损了也不妨碍内部的高福利,也有人买单的恶性循环。
  如此,电力价格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中也会出现上浮和下降,一有利于煤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有利于节能减排和调整产业结构,三有利于疏导物价压力。
  电荒的原因是深层次和多元化的,南方大旱、高耗能产业复苏等都部分导致了本次电荒的蔓延。但是如果再不将电价市场化这一最根本的因素解决,那今后电荒的发生将呈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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