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涨前应先让国企“削利润”
2011-06-01   作者:舒圣祥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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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决定,6月1日起,山西、青海、甘肃等15省市的电价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涨2分钱,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山西,每度提价3.09分;调整幅度最小的贵州,每度提价1.24分。上网电价调整后,销售电价平均每度随之上调1.67分,山西最高,每度提价2.4分,涨幅最小为四川,每度涨价4厘钱。此次调价对象主要为工业、商业、农业用电,不涉及居民电价。
  在淡季电荒的舆论造势下,公众早已被告知:电价上涨是一种必然。不仅如此,涨价定然是在“民众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用专业语言来描述就是:这次电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总水平(CPI),间接影响也非常有限,据测算仅约拉高CPI0.05个百分点。但是,作为基本的生活常识,人们还是很清楚,企业肯定会将电价上涨成本转移到商品价格之中,进而全盘转嫁给普通消费者。所以影响肯定是有的,只不过不像电价直接上涨那样直观可感。
  即便如此,我们当然还是应该肯定发改委不涨居民电价的善意。而且我注意到,前段时间被指责为淡季电荒罪魁的供电企业,在本轮电价上涨中也让出了一部分的利润给发电企业,销售电价的上涨幅度要略小于上网电价的上涨幅度。这些对于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境,增强其发电积极性,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只不过,幅度极为有限决定了信号的极度微弱,只要电煤价格每吨再涨40元,此次调整的2分钱就会被“吃掉”。
  因此,公众还是普遍地担心:非民用电价已经上涨了,民用电价的上涨还会远吗?尽管有专家振振有词地表示“年内居民用电上调可能性很小”,但是公众的担忧显然不是没有根据。一方面,气温肯定还会继续上升,合理用电需求还会继续增加;另一方面,高耗能产业既然能在地方政府高喊转变发展方式时逆势反弹,也肯定不会被电价微调所轻易抑制。换言之,真正的用电高峰根本还没有到来。本轮非民用电价上涨消化淡季电荒已经够呛,当夏季用电高峰真正到来,电荒压力得不到有效释放,必然还会有“被涨价”的需求存在。
  非民用电价已经“被涨价”过了,下一个将会轮到谁呢?国家电网的专家声称,“我们做过测算,如果进行一次调价,包括居民用电和非居民用电,统一上调10%(即5分钱左右),对CPI的影响也就是0.6%。”看见了吧,即便居民用电价格同步上涨,反映到政府部门在乎的CPI数据上,一样可以被解读成“影响非常有限”。于是,通胀压力大,物价水平高,自然都很难构成阻挡电价上涨的理由。背后的潜台词,其实就是所谓“电价还有上涨的空间”。
  要安抚公众担忧,非民用电价上涨之外,还得提前着手继续挖潜释放旺季电价上涨的压力。正如物价高昂要聚焦物流顽症,电价高企也要聚焦同样作为流通环节的供电垄断。配专车、建别墅之类新闻的不断曝光,让人们有理由怀疑供电企业存在暴利。可预见的电价上涨压力之下,供电企业没有理由置身事外独享利润;无论是电价成本的合理分配,还是垄断国企的社会责任,国企“削利润”相比居民“被涨价”,都应该是释放电价上涨压力的第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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