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31日),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6月1日起,山西、青海、甘肃等地非民用电价将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涨2分钱。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电。 电价要上涨了,匆匆太匆匆,5月30日发改委一透露,6月1日多地就要上涨电价。其实,电价上涨早在公众的预期之中,此前聒噪的电荒论,已经让人觉得这是不祥之兆,垄断巨头但凡涨价,招数已经驾轻就熟,要么不无矫情地喊亏,要么起劲地制造“X荒”。万变不离其宗,目标就是要涨。 当然,此次上调电价不涉及居民用电,也就是说涨的是非民用电价。但这无法让人释然,先涨非民用电价,民用电价再跟进,这是一些垄断巨头的拿手做法;而且,非民用电价涨了,相关企业不会做傻子,最终会传导到居民价格上,最终买单的仍然是公众,只不过是间接掏老百姓的钱,和涨民用电价殊途同归。 其实,调整电价,无可厚非,但是应该有涨有跌,有起有落,而不是只涨不跌。最关键的是,电价调整前,应该遵循必需的程序正义,应该经过成熟的博弈过程,也应该祛除行政的强力推进。我们看到,此次电价上调,恰恰缺少了这些环节,因此备受公众诟病。 首先应遵循程序正义。众所周知,我国已经引进听证制度,《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听证。尽管此次电价上涨,并不是民用电,但同样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试问,相关部门为何不听证? 其次,电价上涨前,应先告知公众涨价的理由,应说服公众,而不是霸王硬上弓,公众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反正就一个字:涨!一般来说,电企的借口是亏损严重,煤涨价导致电利润稀薄,电企无以为继。但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据一位经济学家的调查,煤涨价不是电荒的理由,因为我国五大发电集团共约5000家发电企业,“他们大概每年用煤是16亿吨,自产煤2.1亿吨,国家发改委还有7亿吨的平价煤,而且电厂自己做煤矿的越来越多,煤价对电力企业的影响不大,所谓缺电就是电力企业跟电网公司的一种配合。”如果煤涨价只是幌子,那么所谓的电荒是不是人为制造,确实值得深入关注。 最后,即便要涨价,也得先晒一晒成本、晒一晒利润。即便亏损,也应该先压缩成本,而不是拿公众开刀,拿企业开刀。日前,国家电网回应舆论质疑,称电网不存在暴利,“国家电网有2万亿元的资产,但却只有400亿元的利润,这种利润率在国际企业和国内央企里面都是低的。”乍看起来,利润确实不高,但内行人看出了门道,因为根据电监会提供的数据,在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构成中,折旧、职工薪酬以及其他费用所占比例最大,分别占41.64%、19.32%和27.15%。这些数据耐人寻味,因为职工薪酬与其他费用居然占到总成本的46.47%。薪酬为何如此之高?高达27.15%的其他成本是什么成本?这不免让人产生联想。如果把大量的钱花在为职员谋福利上,就是再涨价也填不满黑洞。 按有关部门的说法,涨价,倒是保护了发电企业和电力公司的热情,但老百姓的热情谁来保护?在这次涨价风波中,我们看到了涨价的不容分说,看到了电企对决策者的游说能量,更看到了涨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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