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于5月31日结束。目前,征求意见数已超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社会关注的焦点多数集中在如何把免征额设定得更合理,从而缩小日益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个税法的修改,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税负,短短一个多月,征求意见数就超23万条,这既说明公众社会参与意识、权益意识增强,又说明个税法修正草案的社会共识性不够高,进一步修改的空间还很大,对不同意见回应的必要性也很大。 “民意”,在本质上就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体现。面对23万条民意,很多人担心自己的意见会不会被采纳,最终采纳的是“真民意”,还是“被民意”。要破解民众的担心,唯一的办法就是“公开”。不仅要公开征求了多少条意见,还要公开具体意见的内容;不仅要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还要公开采纳意见的情况,这本身就是对提出意见者的尊重,就是对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回应与呵护。 遵从民意是执政策略的基本准则,有关方面既然花了那么大的功夫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那么结果就应该公开。此外,决策者参考民意的操作规程也应公开,不能征集归征集,采纳归采纳,互不相干。当然,从政策层面讲,还有个利益的权衡和博弈过程,而公开最终结果的论证过程,体现的就是不同层面意见的互动交流,有助于取得民意对政策的广泛认同。现在,个税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决策部门怎样处理和利用这些征集来的意见,是让个税杠杆回归本位、回归公平,真正发挥“削高、减中、补低”效果,还是仍按原有的大盘子推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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