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重庆、上海两地试行开征房产税,截至4月底,重庆市房产税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100万元左右。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就此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越成功。他同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的难度很大。(5月24日《京华时报》) “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越成功”,这话让人有点发蒙。房产税收得少,既可说明两个试点城市近期大房子、高价房卖得少,也可能是房产税征收范围小、税率较低导致的。实际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抑制房价,二是增加政府税收,这是判断房产税试点成功与否的两个关键标准。从目前情况看,房产税既没能抑制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价,也没有为当地政府增加多少税收,更没能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如此,何谈房产税“试点成功”呢? 众所周知,房产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税种,争论的焦点除了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要不要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之外,更多的争论集中于房产税能不能抑制房价。尽管争议很大,但有关部门还是力排众议批准重庆、上海试点开征——好吧,既然争不出个名堂,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让实践来证明对错。现在,从两个城市几个月的试点来看,房产税试点显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不过,那些支持房产税的人不仅没有在事实面前认输,反而又有话说了:房产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是因为征收范围太小、税率太低,所以应当向所有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且课以重税——是啊,只要税率足够高,总有一个税率足以让所有人住不起房,大家都不买房子,房价岂能不下降?这种自欺欺人的逻辑顾头不顾尾:房价降了,房产税升了,政府税收是增长了,但人们即使买得起房子也住不起房子。 重庆、上海的房产税只针对大房子和多套房征收,本意在于避免误伤购房自住者,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无辜者被误伤了。开征房产税,尽管只是试点,但仍增加了人们对于房屋持有成本上涨的预期,再加上各地楼市“限购令”直指多套住房,增加了人们对于出租房房源减少的预期,于是很多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增加了租房者的负担,而房租上涨将会倒逼一些原本租房人加入购房大军,反过来助推房价上涨——什么叫扬汤止沸?这就是。 一个非常简单而朴素的道理是,征收房产税意味着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得一笔收入,这笔收入不会凭空产生,而只会以抬高房地产市场的成本为代价,这个成本最终会以房价上涨的方式转嫁到购房者头上,以房租上涨的方式转嫁到租房者头上。政府向烟草课以重税,只会让香烟更贵,而不可能促使香烟降价,同理,政府向房地产市场多收税,怎么可能降低房价?房产税既能降低房价又能增加政府收入,世上哪有这等两全其美的好事,这等好事为什么不早用? 现在,房产税该不该向全国推广,又成了一个公说婆说的问题。我的意见是,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为时尚早,判断两个城市房产税试点的成败得失,也可能为时尚早,那么我们不妨再等等看,看看房产税到底能不能抑制房价。到一定时候,相关部门应在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房产税试点的成败得失作出全面、科学、公正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决定房产税的存废。如果事实证明房产税只能增加政府收入而不能抑制房价,那么不仅不能向全国推广,而且应当取消试点,勇于承认试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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