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今后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的预期性指标,同时提出了一些约束性的发展指标。这一增长率与“十一五”时期的实际年均增长率11.2%相比低了许多,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际年均增长率相比也低了不少。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强化约束性指标,意味着什么?应当如何看待? 从哲学层面看,事物的发展包含两个方面,即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数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大。但是,发展的实质在于质的提升,即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劣质到优质。没有质的提升,就没有真正的发展。因此,对发展要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来理解,特别是要把握“质的提升”这个实质。经济社会发展当然需要有一定的速度、数量、规模,但更需要重视提高质量、增强效益、优化结构,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在特定时期,强调速度、数量、规模具有必然性。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必须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增强效益、优化结构上。因此,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强化约束性指标,意味着更加重视发展的“质的提升”。 受传统发展观念影响,目前一些人对发展还存在片面认识,把速度快、数量多、规模大作为发展的主要标志,追求“快”的愿望很强烈。相反,对“质的提升”却不够重视,在提高质量、增强效益、优化结构方面的紧迫感不够强烈。因此,当看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增长速度目标相对较低时,有人就认为要放慢发展步伐了,工作上也就有了懈怠之心。这种认识显然是片面的。事实上,“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提出相对较低的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又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加快”的要求。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的要求,就宏观而言就是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等。具体而言,则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加快沿边开放,等等;在政治建设方面,强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等等;在文化建设方面,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等等;在社会建设方面,强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等。 由此可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相对较低的经济增长速度目标,目的是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当前我国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因此,经济增长速度可以适当慢下来,但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则要尽量快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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