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 事实上,食品安全的问题,除了不法商人身上没有流淌着“道德血液”外,跟政府机关和政府公职人员也有莫大的关系。比如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税收,对于一些企业食品安全的问题藏着掖着;一些政府监管机关甚至是“执法养鱼”,任由不法商人坐大成势,为自己的罚款培育来源。监管食品安全的问题,首先是监督监管权力的问题。 现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是一种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督促形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下级权力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监督监管权力的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由于上下级的信息不对称,下级会向上级瞒报、谎报,以各种假象来欺骗上级。在考核的高压之下,地方政府还会千方百计防范信息公开,不让本地媒体报道相关新闻,阻拦外地媒体报道相关新闻,阻止本地民众上访和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食品安全的问题,核心就在于监督权力的问题。而监督权力不仅仅在于上级的监督,更重要的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种权利的监督,首先是要保障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要让本地媒体与外地媒体能通畅无阻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而政府必须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全面进行信息公开;要保障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问题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上级反映的权利;特别是要让民众拥有对在食品安全上“守土失责”的官员进行问责的权利。 2004年,国务院提出要用十年的时间打造“法治政府”,但时至今天,打造“法治政府”步伐仍然是步履蹒跚。可以这样说,我们今天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与打造“法治政府”的步伐落后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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