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这条消息让人眼前一亮。 食品安全问题到底严重到了何等程度?老百姓买菜时的一句“群众语言”表达得精到、形象:“过去到菜场问什么菜不能吃,现在到菜场问什么菜能吃。”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危害和业已产生的恶果,国人大抵已然产生审丑疲劳,不说也罢。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久治不愈、愈治愈烈。说一千道一万,找到有效药方才能“解食品安全于倒悬,救国人健康于水火”。 解决食品安全之道,无非在教育、制度、监督三大环节。食品安全问题恶化成沉疴痼疾,是没有教育、制度、监督造成的吗?当然不是。 说到教育,我们的道德教育还少吗?先天丰足——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合义取利、童叟无欺等众多传统商德;后天得调——家庭、学校、社会、媒体没少给我们灌输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等为商之道。然而,有用吗?食品安全问题屡发频发复发,与其说缺少道德教育,毋宁谓德教失效。 说到制度,有人不无悲愤地如是调侃:制度缺失是个筐,什么东西都能装;制度之筐有多大,什么问题都装得下。从历次发案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我们其实并不缺少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而是缺少信仰、敬畏、遵从食品安全制度的公民。比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本在标准规范禁用之列,其一再肇事闯祸造孽,不过是无良商人对标准规范视而不见、肆意蹂躏罢了。退一步说,即使有再健全、再完善的标准和规范,如果没人信、没人行,一样会适得其反。多年前,就有官员宣过毒誓,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得不偿失”,而人们看到的却是“人无横财不发,马无夜草不肥”的倒错现实。不客气地说,正是少数地方执法官员的手下留情不作为和温柔执法半作为,客观上扮演了纵容“李鬼”的帮凶角色。 再说监督,每次食品安全事件过后,清谈者“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缺位”云云让人耳朵听出了老茧。笔者一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发生了一次或几次,归咎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缺位”还说得过去;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老生常谈“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缺位”,恐怕就不是或不仅仅是监督监管的问题了,而是监督监管官员的懒政推诿、敷衍塞责问题了。 在教育、制度、监督问题的背后,指向一样,都是因为食品安全责任与官员政绩脱钩,导致掌管监督的人出了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教育、制度、监督问题就既不会真解决快解决,也不会解决掉解决好。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与官员“乌纱帽”挂钩,可谓“及时雨”,应当全国“一盘棋”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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