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房地产调控问题无疑是目前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我认为,中国的房地产不是单纯的价格问题,而主要是结构问题。 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都把社会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作为住宅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规定所占比例。新加坡在二十世纪60年代建国时就规定,90%的建设住房为政府廉租住房,直到上世纪末,绝大部分新加坡公民都已得到政府租屋,这一规定才被取消。英国在二十世纪40年代到1959年保持了70%的社会保障房、廉租房建设比例,1960—1979年期间保持了60%的建设比例,直到目前还保持着约20%的建设比例。 但中国则过早把社会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规定取消了。前几年,社会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占建设住宅的实际比例约为3%—5%,这个比例太低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的确为地方土地财政收入做出了很大贡献,去年全国土地财政收入为27000亿元。由此,就出现了一方面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热情高涨,但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比例与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极不相适应的局面。 举例说明,比如现在有各类高档奢侈品,一个包卖十几万元、一件衬衫卖几千元,还有各类天价皮鞋、服装等,但老百姓对此没有多少怨言,因为市场上依然有百十元的包、衬衫、皮鞋和服装,他们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满足。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如果按照其收入水平,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经济适用房或租得起廉租房,那作为高档的商品化住宅卖到天价也无妨,老百姓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不满。 因此,房地产的基本功能也可以说是首要功能,应该是住房功能,而不是投资功能。尤其是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必须尽快扭转从房地产产业获取巨额利润的市场扭曲状况。 但是,目前解决住房结构问题确实也很难,最大的难点就是,之前提到2010年全国土地财政收入为27000亿元,如果房价降到与我国人均GDP4000美元相适应的水平,将会使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的资金缺口大增,这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因此,如何平衡好天平两端的经济发展与百姓民生,是对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解决房地产调控问题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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