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高清电视除了看电视,还能上网下载歌曲登录网站;一部手机除了打电话,还可以同步收看电视直播,还能无线上网……有消息称,5月8日,武汉移动与武汉广电达成协议,一直备受关注的“武汉首个三网融合套餐”同期出炉,用户年花1399元便可率先体验“三网融合”。据称,这在全国尚属首批。(《中华工商时报》5月11日) 按照武汉移动负责人的说法,“三网融合套餐”将满足大多数用户家庭对于通话上网和看电视的数字化需求。市民仅需1399元年费,享受一年期2M宽带、互动高清电视以及600元话费,资费比原来各自分开价格优惠,最高降幅达70%。 不知道这个账是怎么算的。现在大多数家庭选用的宽带套餐,是包含一部分话费的。我所在的城市,一般一年价格在千元左右(移动更便宜,本地移动宽带打的广告是一年399元),而数字电视费用,为三四百元。也就是说,大多数家庭的宽带加话费加有线电视费,共约1400元。对比之下,我并不觉得武汉的“三网融合套餐”优惠很多。而且,所谓的“三网融合套餐”是打包出现的,用户没有选择权,要选只能选三样。可有相当一部分用户不需要三项联包,现在人人有手机,许多人不需要固话,这部分费用就属于强制费用。 当一种服务打包出现、强制销售时,其实已经是垄断了。就跟微软一样,生产操作系统,现在又在操作系统上面强制推广软件,那对于用户来说,何来选择权?这不是垄断又是什么?也正是因为这一理由,微软全面进军的计划,屡遭美国国会否定。 “三网融合”应该是一种业务的融合,体现在终端上,让用户拥有更多的选择权,用户花同样的钱甚至更少的钱得到更好的服务。“三网融合”,不能说选择了我的宽带也必须选择我的电视,在具体业务上用户可以有不同选择。 移动与广电联起手来,双方还是各自经营各自业务,所谓融合只不过是营销手段的整合,用户的选择权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缩小了。联想未来,如果相关方面搭车销售其他业务,用户怎么办?如果选择拒绝的话,就意味着打不了电话,看不到电视,上不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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