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到来的电荒不仅让缺电企业感到十分焦灼,也使转方式调结构以及节能减排的形势充满了变数。 4月28日,中电联发布预测报告称,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缺口可能在3000万千瓦左右,而且这个数字可能还会上升。另据江苏省电力公司透露,仅江苏一省今夏用电预计最大缺口就在1100万千瓦以上,缺口近16%。 浙江、江西、广东等地已开始了新一轮的拉闸限电。最近一次类似的情况,出现在去年年底。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突击完成节能指标,这一次电荒则有更复杂的原因。 有分析认为,煤价推高了发电成本,电厂发电越多,亏损越大,所以宁可不发电;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干旱和汛期来临偏晚,导致水电减少。这些都是原因。但最根本的就是用电需求增长旺盛,电力增长跟不上用电需求。去年底公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预测,“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5%~9.5%,但实际上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长了12.7%,显然超过了预期。 今年电荒的出现,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值得特别注意:高耗能企业快速反弹。此前因节能减排而停产的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导致用电量大幅增加。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教授分析说,高能耗企业的产能释放,客观上加剧了电荒。一季度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3.7%,而化工、有色金属制造等高耗能产业的用电增幅高达20%。从全国来看,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一季度,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2.2%,比去年四季度、今年一二月分别加快2.6个和0.5个百分点。 用电量是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也反映了当前各地高耗能产业的涨落轨迹。去年全社会用电量一季度高速增长,4~8月份回稳,9月份以后回落,其原因是各地为了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加速淘汰、关停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些地方采取了拉闸限电措施。 进入新的一年,情况有了新的变化。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化工、建材、钢铁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四大行业用电增长,较去年四季度有较大反弹,对全社会用电量的贡献率超过三成,仅少于历史最高水平的去年二季度。从用电量来看,去年四季度被行政措施强令抑制的高耗能行业的产能到今年一季度加速释放了。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一季度,五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3%,其用电量合计占制造业用电量的62.3%。用电结构的“偏重”,反映了产业结构“偏重”以及各地拉动经济增长依然依赖“两高”产业的现实。 目前,这个趋势似乎还没有扭转的迹象。例如,尽管电解铝存在着产能过剩问题,但是一些地方仍在纷纷上项目,以至于国家不得不叫停投资高达770多亿元的电解铝项目建设。最近几年一直受到调控的钢铁行业也在反弹,中钢协提供的数据显示,一季度粗钢产量大幅增长并创历史新高,生产总量明显偏高。调控—反弹、再调控—再反弹,一方面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的强制作用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激烈程度。 用电量增长与高耗能行业发展的正相关关系,显示了我国遏制“两高”产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任重道远。一些地方借“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发展冲劲,开始对“两高”企业网开一面。央视记者在河北武安调查发现,多家钢铁企业自建高炉,钢铁产能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官员不能说的“秘密”。辽宁省岫岩把一家违法建设的年产10万吨镍铁合金的冶炼厂,作为政府扶持项目,反映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急切心态。在当下,一些地方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兴产业又没有区位、科技、人才等优势,要想快速拉动经济增长,只能沿用过去的粗放型发展路子,千方百计使一些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合法化。另外,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力度,地方的“卖地财政”受到了制约,可能驱使一些地方不分良莠地招商引资。一些专家已对能否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表示忧虑。 电荒的发生,给节能减排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完成减排任务的形势不容乐观。“十二五”期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削减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火电厂是减排主体单位。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修订后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按照新标准,若对新建和2004~2011年底期间通过环评审批的现有燃煤火力发电锅炉全部实施烟气脱硝,对2003年底前建成的火电机组部分实施烟气脱硝,到2015年,需要新增烟气脱硝容量8.17亿千瓦,共需脱硝投资1950亿元,2015年需运行费用612亿元。如果电厂一直亏损,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政策不能及时出台,必然影响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高耗能产业的反弹不但加大了经济运行风险,而且对节能减排发出了预警。当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采取限电措施。浙江已制定严格的有序用电方案,并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开三停一”、“开五停二”的限电措施。广东已经开始采取限电措施,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8大类高耗能产业实行错峰生产。 4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地方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其中重点限制的用电领域,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其中包括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对高耗能产业的限电客观上可以减少这些行业的污染排放量。但是,由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有改变,偏重的产业结构没有改变,污染随时都有可能反弹。这就提醒各地,要使“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不像“十一五”那样前松后紧,临时搞突击,严控“两高”产业发展的力度不能小,淘汰落后产能的速度不能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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