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没收违建,于法有据。其次,没收之后,当做保障房,一举多得。今年,我国要兴建1000万套保障房,完成这一目标,需要投资大概在1.3万亿到1.4万亿之间。应该承认,要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不仅面临资金投入的挑战,还面临土地供应的挑战。对于各地来说,保障房建设确实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拿违建开刀,的确能解一时之需。 而对于河北石家庄来说,今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要顺利完成并非易事,把违建当做保障房,是值得考虑的一种尝试。正如相关官员所称,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同时,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还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当前,把违建当作保障房,是最优选择,起码是次优选择。对违建,简单拆掉是浪费;如果闲置不用,同样是浪费。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是最好的选择。应该看到,一些违建的主体往往是有权力资源的部门,不把这些违建还给公众,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如果放任对违建不管不问,或者不交给公众,不幸被一些部门据为己有,同样是对公众不负责任。当然,也许有人说,一些流动人口私自搭建的大棚,也是违建,但这样的违建不可能有多大的使用价值,也就无所谓变为保障房的必要了。 其实,没收违建当做保障房,早就为有识之士所倡议。没收违建当做保障房,实际上折射出了保障房建设的现状之窘,在既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实不容易,特别在城市土地日渐短缺的情况下,可供使用的土地越来越少,怎么办?拿违建开刀,也许比其他剑走偏锋的方式更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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