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千呼万唤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改革事宜近期有了新进展。据《云南信息报》报道,证监会4月中下旬向部分机构下发了《“十二五”资本市场征求意见稿》,对于屡屡遭受质疑的公募基金管理费费率问题,征求意见稿表示将改善基金费率体系,降低费率水平。
对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办法进行改革,既是顺应民意之举,也是基金发展的内在需求。公募基金自1998年面世以来,管理费的提取办法始终不变,即按固定费率来提取基金管理费,比如封闭式基金的费率为每年按基金规模提取1.5%,开放式基金约为1%左右。
这种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在基金发展初期为基金规模的迅速做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其弊端也日益显现。
首先,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割裂了投资基金与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投资基金名义上是为基金持有人理财,实际上是为基金公司谋私利,哪怕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基金公司仍然收取巨额管理费,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其次,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严重制约了投资基金本身的发展。固定费率是以基金规模为计提基准,这使得基金公司更加重视基金规模的做大,而不是基金理财水平的提高。不少基金公司虽然规模做大了,却没有做强。
而更加重要的是,正是由于基金理财水平得不到提高,加上固定费率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割裂了投资基金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使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抛弃投资基金。
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严重制约了基金业的发展,对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但这种改革不应该只是简单地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而应将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实行“固定费率+业绩提取”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方式。新的固定费率要大幅降低目前的费率标准,可将1.5%的提取标准降为0.5%;业绩提取部分可按基金盈利计提5%—10%。这种计提方式可将基金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促使投资基金提高理财水平,使基金的发展得到基金持有人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