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3日)国资委通知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这是自去年国资委对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下达“退房令”后,首次明确要求央企争取多种途径参与地方保障房建设。国资委表示: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5月4日《新京报》)
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并非新闻,早已“暗渡陈仓”,据透露,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中,中冶科工、保利等都已涉足保障房建设。用国资委负责人的话说,“央企在保障房建设上的力度一直很大,占全国保障房销售面积的13%。”
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于情于理,都名正言顺。一方面央企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既然如此,央企就应该多些责任和承担,而且,保障房建设是深孚人心的安居工程,是重要而严肃的政治问题,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责无旁贷;另一方面,央企财大气粗,实力雄厚,有财力为国家分忧解难。众所周知,我国今年要兴建1000万套保障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完成这一目标,需要投资大概在1.3万亿到1.4万亿之间。耗资如此之大,保障房建设面临资金、土地等挑战。
据报道,1.3亿元中的5000多亿元,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但是,由于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尽管各地加大筹集力度,资金的落实仍是严峻的挑战。国务院督察组近期就发现,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而我们看到,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很显然,富得流油的央企,如果真心投资保障房建设,对资金短缺的保障房建设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但是,必须看到的是,央企投资保障房建设是把双刃剑。其一,无利不起早,央企未必愿意扮演慈善家。据报道,保障房的净利润率大约4%-6%,由于保障房的售价与商品房相比较低,房地产开发商更倾向于开发后者。保障房是民心工程、安居工程,其利润之微薄,显而易见,而央企毕竟是企业,它不是傻子,它有追逐利润的利益驱动,它之所以会投资,不会做赔本买卖,一旦为利所驱,保障房建设的本意将会被颠覆。
我们不会忘记,在去年两会上,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哪知话音甫落,在北京,一天产生三大地王,全是央企制造。央企来势凶猛,令人不容小觑,房地产开发商潘石屹认为,“房价马上会被推高。这是过去几年的经验,销售单价至少4.5万元才能得到10%的利润,这势必推动房价的进一步升高。”果不其然!争当地王,助推房价走高,在利益驱动下,这是央企的“杰作”。如今,我们怎能奢望央企突然善心大发?
其二、需警惕央企挂羊头卖狗肉,或者鸠占鹊巢。保障房建设是面向住房困难群体,但怕就怕央企拿到了保障房用地,名义上建起的是保障房,但不是供社会所用,而是自我享用。类似名不副实的事件不少。据报道,不少地方大肆兴建特权房,供少数公务人员或垄断企业人员所享有,但往往顶着限价房、经适房等保障房的名义。如此一来,令人悲愤,因为这些具有福利房性质的特权房,占的就是保障房的份额。更让人糟心的是,这些地方的官员不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住房好处,还能赢得看得见的光鲜政绩,原来他们把自己兴建的福利房也统计到保障房建设之中。我们还看到,安徽电力公司大肆兴建别墅,以供内部人员享用,试问,如果央企大举进攻保障房建设,会不会更容易发生类似事件?
其三,还需警惕央企崽花爷田不心痛。不少央企财大气粗,这是事实,而投资保障房建设,需要不小的开支,钱大笔投上去,但能否见效、花得其所,并不让人乐观。从天价吊灯到天价酒,从天价补贴到天价别墅,再联系到一些央企只懂烧钱不讲效果的做法,笔者担心,钱花掉了,但保障房建设未必建得令人满意。而且,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会不会上演“一座大楼竖起来、一批官员倒下去”的贪腐事件?
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是把双刃剑。央企的钱毕竟是国家的钱,是老百姓的钱,是全民的钱,钱要花在刀刃上,要花出效果。为此,就需要强化监管。同时,还应避免央企渔利自肥、像投资商品房一样投资保障房。笔者建议,不妨成立第三方的监督委员会,由人大代表、公众以及国资委人士等多方构成,同时、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应动态跟踪,像监督四万亿投资一样监督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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