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这是自去年国资委对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下达“退房令”后,首次明确要求央企争取多种途径参与地方保障房建设。 长期以来,收益低下瓶颈遏制了市场对保障房开发的热情,而保障房建设不足积弊又助长了房价飙涨之势,这一恶性循环亟待破解。作为全民所有属性的中央企业,此番受命参与保障房建设重任,是国企反哺社会的应有之义。但现在的问题是,央企是否可以摆脱“重利轻义”的思维束缚,勇挑社会责任大旗,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此前,为了快速掘金获利,各央企曾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勇夺各地“地王”,被业界指为拉抬房价的“急先锋”。然而,这些央企在大手笔拿地的同时,却对保障房项目冷眼视之。其背后的主因有两方面:其一,保障房开发的经济激励不足。一般而言,保障房只有3%-4%的利润,仅为普通商品房项目的1/5左右,企业逐利本性让多数央企失去了对保障房建设的热情。其二,国资委的业绩考核指标也束缚着央企建保障房的积极性。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经济增加值已经付诸实施,即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已成为考核央企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对此,长期致力于开发政策性住房的中房集团曾坦诚“一度是苦不堪言”。虽然这家央企稳坐国字号地产集团头把交椅,但却因利润率偏低而一直在百余家央企排名中位列末流。恰因此,在考核指挥棒的引导下,央企更倾向于跟进利润更加丰厚的土地项目,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然而,央企股东账面价值的优化,却并未带给他们切实的福利提高。恰恰相反,央企争相拿地推高地价的结果,是为房价的进一步拉抬加码,击碎了更多人“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推动商品房离消费属性渐行渐远。其间,央企也因社会责任意识逐步褪色而广受诟病。时至今日,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承担起保障房建设责任,是唤醒其流淌道德血液的号角,相比较之前几近落空的“退房令”更具实效。 但需要提及的是,督促央企资源流向保障房项目,还需财税与政策举措的深入推进。目前,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中,已有一些涉足保障房建设。而今年以来,财政部也已两次下拨专项补贴资金,共计437亿元。如何能实现这些专项资金与保障房开发者之间的良好对接,应当被密切关注。与此同时,国资委只有明确央企主要领导人在保障房建设中的权责、并在央企考核中调整相关指标,才可能对央企经营行为形成硬性约束。当然,也有一些开发商热衷保障房建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希望借助这些项目与地方政府贴近关系、打通融资渠道,为今后源源不断地拿地做好现行准备。对于这些市场动机,主管部门也应当提高监管力度,谨防滋生寻租泛滥的现象。我们期望此央企社会责任之举不会再成为“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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