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5月4日《国际金融报》) 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为1000万套,显著高于去年580万套的目标。如此宏大的建设计划面临两个挑战:一是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二是所需资金如何保障。从公开信息上看,一时还难以查到目前的建设进度;而所需的资金投入,则更是极其模糊。 好在国家已要求央企“入席”保障房建设。央企一般给人的印象是有实力、不差钱。只要能够“履行责任”,想必令人充满希望。问题是央企也是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所求。过去央企“不务正业”,是因为房地产“钱”景看好。这回被要求参建保障房,是否还会那么积极呢? 有数据表明,保障房的净利润率大约4%-6%。万科总经理郁亮曾表示,哪怕有一块钱利润,万科也愿意投入保障房建设。其言下之意自然是保障房建设盈利前景不妙。我倒以为,既为央企,就该履行社会责任。既然“要求”,就要有能够落到实处的制度。比如,要拿出多大的利润来“大庇天下”,得建好多少保障房使“寒士俱欢颜”等等,不能只有笼统的“要求”而没有具体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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