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严政的调控下,房价依然坚挺,甚至出现反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发布的“百城价格指数”显示,4月全国100个城市的住宅平均价格环比上涨了0.4%,北京、上海、深圳等十大城市住宅平均价格则环比上涨0.13%,8个城市的同比涨幅超过4%。 房地产市场的对峙状况也使得决策层在房价问题做出转变,5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看望建筑工人时说,中央提出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而基于地方政府落实“新国八条”的不力,国务院督察组4月份分赴各地进行摸底调查,并指出,“部分地区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较为宽松,与人民群众的预期还有一定距离”是本次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房资金筹措不到位、配套调控措施力度不足也是重点问题。调控升级的风声渐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也进入研究阶段。 一面是调控继续从严的预期加重,另一面则是京沪广楼市销量的反弹式回暖,另类通道的炒楼潮开始抬头。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督察组前脚刚走,房地产市场就反弹,4月22日,松江区佘山板块上海紫园项目的成交套数就达34套,占据该周全市单价在5万元/平方米以上项目成交套数的约六成。成交总面积约为1.77万平方米,以其约10万元左右/平方米的成交均价计算,累计成交金额约达17.7亿元。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5月1号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深圳新建商品住房虽然成交面积和套数均下降近30%,但成交均价却比3月上涨4.4%,重新站上2万元关口,为20295元/平方米,呈现“量跌价升”态势。 可见,当前房地产调控各方利益的争夺几近白热化,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依然在延续以量换价,以时间换空间的策略来应对调控。尽管各地出台了包括限购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都只能暂时堵住需求,而且在制度的落实上千差万别,缺长远考虑。 实际上,从全球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就拿德国来说,德国在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负责为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住房制订详细的“基准价格”。这类指导价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的房地产交易都有义务参照执行。以此价格为基础,在合理范围内波动的房价被视为“合理房价”。如果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地产商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超过50%,则会被视为“房价暴利”,违法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3年徒刑。从实际效果看,德国的价格政策较为成功,国际金融危机前30年,其房价年均涨幅仅为1%。 由此可见,制度对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也是中国房地产发展这么多年的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方面,中国在制度上缺位;另一方面,对民间资本缺乏有效的引导,大量民间资本成为游资。根据高和投资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对鄂尔多斯、陕北、山西和温州四个民间资本最集中区域的调研结果显示,按照官方保守估算,鄂尔多斯汇集在民间金融系统的资金量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结合山西、陕北这一同一类型的能源型区域特点,民间资本总量肯定超过上万亿。但这些资金的最终投资出口,一般仍集中在房地产行业。 一个好的制度的建立需要落实,而落实需要发挥相应的政策导向作用,尤其是对民间资本的积极引导,使其进入实体经济,才能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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