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华为在欧洲诉讼中兴通讯侵犯其专利及商标权,4月29日,中兴通讯发布官方声明,宣布已在中国针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据《新京报》)
华为与中兴是中国在IT硬件设施里的骄傲,是中国真正的国际化企业。目前,这两家企业进行了诉讼战,有人担心“兄弟阋于墙”将损害中国IT企业的发展前景。
如此担心大可不必。
企业无国界,要在世界立足的企业,必须遵循世界的游戏规则,在合法的范围内尽最大的可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华为与中兴都是真正的国际化企业,去年华为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1204亿元人民币,向总营收贡献了65%的比值;而中兴去年在海外市场实现收入298.7亿元人民币,占总营收的42%。
两家企业可以说在国际市场身经百战。他们既需要应对欧美公司的诉讼,不可避免的,也要应对国内企业的诉讼,此诉讼与彼诉讼并无不同。
诉讼并非是良性竞争的结束,有时是良性竞争的开端。
据披露,4月13日,摩托罗拉和华为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而华为也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的诉讼。此次诉讼使得华为获得了摩托罗拉支付的专利费,而摩托罗拉也于4月20日顺利通过了中国商务部对诺西收购其无线业务的审批。
华为与中兴的诉讼也有可能是寻求谈判的开端。
华为与中兴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完全可以携手互利。但双方却迟迟未能达成协议,华为方面表示,曾多次积极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没有获得成功。或者诉讼维权,或者联手降低成本,这是市场的正道。
电信硬件行业的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如果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增大研发费用、拥有专利的一方反而会提高成本失去市场,这种逆淘汰绝不能上演。让华为与中兴获得公平的法律待遇,就是对中国国际化高科技企业最好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