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通报了9家商贸企业价格欺诈行为,这些企业主要通过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这次的“价签门”事件不仅令很多企业的颜面扫地,更令他们的诚信降到零点。为卖出好的价钱,包装美化是企业必做的功课,此举本无可厚非。然而,如果这种“包装”转化为“欺诈”,就违背了企业发展之根本。 众所周知,
诚信是商业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诚信与否直接关注着这个企业生死存亡。古语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有做到真诚无伪,才可使内心无愧,坦然宁静,给人带来最大的精神快乐,是人们安慰心灵的良药。人若不讲诚信,就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彼此无信任感,后患无穷。 因此,对于上述企业失信事件的查处,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一个终点。借助这样的个案,来扶助企业树立诚信的理念,借助这个事件,来激发公众对诚信的重新审视,并借此鼓足大众对于诚信的信心和勇气,这个才是最为重要的。所谓“礼义谦耻,国之四维”,要把这类个案视作国之耻辱,知耻而后勇,或许才是正本溯源、根治痼疾的正途。 与此同时,反观资本市场的诚信机制,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也要以此为戒。例如,在新股发行定价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机构因为某种利益驱使而虚假报价和虚高报价的行为,这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诚信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市场各方都以诚信为本,投资者才敢投资。如果没有诚信作为基石,证券的价值很难评估,发行的价格也无法准确确定,投资者更无法公平、公正参与投资。 资本市场要发展,诚信很重要。
英国1720年的南海公司事件,美国1929年的股市崩溃以及安然事件,都是诚信原则沦丧引发严重经济后果的典型案例。证券市场是充满各种机会与诱惑的博奔场所,需要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对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然而,如果市场参与方丧失诚信原则,那么再严格的社会监管机制都会发生遗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的缺失将会导致交易费用的极大提高,甚至交易根本无法发生。人类从最初的物物交换到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复杂契约关系无不以诚信为基石。 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诚信表现,是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和维持市场信心,促进市场发展的基本依托,因此要参与多种措施,促进资本市场诚信意识和诚信文化的培育,诚信建设的基础,要将诚信建设制度化,强化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失信责任的有效机制。
历史上,地中海的罗马帝国经济非常繁荣,海外贸易非常活跃,“诚信契约”与“诚信诉讼”就是当时罗马最为普遍的商业原则与司法原则。在我国很久以前就有了契约关系,一件物件,一劈两半每人拿一半,对起来就是一份契约。100多年前的“山西票号”,在当时就已经发行了我们现在的旅行支票,它的分支店开到了圣彼得堡、神户,就是靠信用、信誉和诚信得以扩展。 因此,要避免利益冲突与道德风险就必须在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注册会计师、职业经理人需要诚信教育,律师、证券分析师、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媒体、监管机构乃至政府官员也需要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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