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一位菜农因蔬菜价格暴跌而自杀震惊了舆论,“菜贱伤农”问题引起人们的热烈议论。农民因粮食、蔬菜、水果价格低、销路不畅而亏本、破产,甚至自杀的事件其实差不多每年都能听到,只是每年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种植的品种有所不同而已。 丰收与歉产,农民都成为受害对象。这个老问题没有解决,说明过去的办法没有解决根子问题。国家将粮食生产定位于某种程度的公共品,对其给予补贴,但是蔬菜生产享受补贴的地区还不多,补贴的力度也不足,且没有系统化。由于蔬菜与粮食都是民众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消费品,从理论上,蔬菜也是公共品,也应该同粮食生产一样享受财政补贴。不仅如此,蔬菜与粮食相比,在品质上有重大差异,粮食保存时间长、蔬菜保存时间极短,所以对于蔬菜的生产,补贴和支持力度应该更大。 给蔬菜生产有效充足的补贴,与农产品的供求属性有关。我们知道,农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一般是非常小的,换句话说,农产品供应和需求量的的微小变化,就会引起价格很大的起落变化,所以在丰收时,由于供应量大增,就会让销售的价格下降得非常厉害。如果第二年农民由于受到重创而减少生产,则第二年由于需求超过供应,就会造成终端销售价格暴涨而伤害平民,这也是那些“蒜你狠”、“姜你军”炒作的基础。这也是各国给予粮食生产以补贴的理论基础之一。由于蔬菜的保存时间极短,所以其需求价格弹性比一般粮食产品更大,蔬菜生产者遭受的风险比粮食更大,所以蔬菜生产需要社会关注,菜农更需要被照顾。 对于菜农极其容易受伤害的处境,与目前对于菜农生产基本上给予忽视或者是照顾很少的境况是非常对立的。而要解决菜农的弱势和容易受到损害的处境,可以考虑按照公共品服务的办法,对于菜农给予特别的补贴与照顾。 至于补贴方式,可以参照粮食补贴的办法,按种植面积给予进行,补贴的标准,应该是种子、棚建、人工投入等直接成本,只要有种植就有补贴。拿此次自杀的山东菜农例子来说,如果按照一个菜农人工补贴每年1万元,全家1.5个人工种菜的话,加上种子、棚建的补贴,6亩地的蔬菜种植,可以获得大约2万元的补贴,即使菜价再低,这个补贴足可以让他全家维持基本的生活和支出,也就能够在来年继续再生产,从而不至于走上绝路。补贴的钱应该主要由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地方也应该按比例支付一部分。 蔬菜从田间走上城市居民餐桌,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有一个流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障碍,都会倒过来伤害到菜农,所以不仅对蔬菜生产应该给予补贴,流通领域也应该给予补贴。在整个流程中,最大的一部分是运输物流成本。现在有些地方对于蔬菜运输的过路费免收或者减收,但是据闻有些地方这些政策执行得并不到位。为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大政策力度,全国范围内运输蔬菜的车辆,应该一律免收过路费。在物流成本中油费是大头,因此,运输蔬菜的车辆的油费也应进行补贴。可以让那些运输蔬菜的车辆,在始发地取得运输蔬菜的凭证,再在销售终端地取得运输完成的凭证,然后再根据凭证来领取油费补贴,而这笔开支也完全可以由各级财政来给予解决。 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费用也很可观,费用过高即伤害消费者,也会倒过来伤害菜农,所以在这一环节,财政也应该给予补贴。目前一些城市的室内菜市场,提供摊位的方面往往是商业化运作,导致摊位费畸高,导致菜贩和消费者双双为高摊位费买单,所以需要还菜市场为公益服务的角色,把其作为公共品免费提供给菜贩。提供和管理这些摊位的费用,应该由当地财政给予解决。 如果将蔬菜从种植到零售环节都视为公共服务且给予全流程补贴的话,蔬菜生产者的抗风险能力将会得到增强,蔬菜供应也将更加稳定,终端消费价格也更加合理,这样菜农、蔬菜运输者、消费者的利益都可以得到维护,也就不会出现“菜贵伤民”和“菜贱伤农”这类现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