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在中国宝安和宁波联合身上的“采矿门”事件,成为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涉足的券商研究员称信息来自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却坚持称从来没有对外说过公司有矿资源,究竟谁是谁非外界一时难以辨别,但“采矿门”事件引发的风波,让人们给券商研究所和分析师的公信力打了一个大折扣成了既成事实。 有投资人士认为目前研究报告80%都有水分的原因在于有些研究员缺乏自律,而研究人士则认为大环境造成违规成本比较低,监管又不严,研究员很难坚持独立的判断。 笔者以为,自2011年1月1日起证监会发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已经开始实施,其中关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等问题态度明确,监管部门对这些已经被媒体曝光并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研报“潜规则”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养奸,是有效遏制券商报告“潜规则”扰乱正常市场交易秩序、涉嫌违规和犯罪,以及更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的必然选项。 在各类证券犯罪行为中,有这样一种被俗称为“抢帽子”的抢先交易型价格操纵行为,即在大肆公开推荐一只或几只股票吸引投资者购买之前,自己先行大量买入,股票价格上涨后,又提前卖出获利的犯罪行为。作为集投资顾问与投资业务于一身的券商研究是否有类似问题,应引起重视。 券商研究报告的分级、分时段区别发布,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已被明文禁止。研究报告分级、区别提供是一个此前众所周知的“潜规则”,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该行为有所谓的“合理性”,即对应什么样的利益提供什么样的报告和什么时候能看到报告,最后“免费的午餐”普通投资者“吃了白吃、吃坏了肚子当然也不用负责任”早已是股市司空见惯的现象。不过这总难免让人想到一些非法投资咨询“黑嘴”们常用的勾当:自己及“同盟军”先埋伏某小盘股票,不断发布报告吸引后来者进入,根据会员等级给出递次获利撤退信号,最终让等级最低的会员群体“接最后一棒”。 当然,一般而言券商研究报告的论述不像那些非法证券咨询荐股那么露骨,很多报告是以热点板块和行业推荐的框架形式出现,在制造出了市场热点的同时,也使一些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更为隐蔽、“滴水不漏”。因此投资者必须对各类“免费午餐”式的报告多个戒心。不过从根本来看,券商队伍即使再良莠不齐也不是非法咨询黑嘴机构,严格按照新规公平对待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应是一个基本道德准则底线。 由此可见,监管层面必须对“注水研报”泛滥现象进行动真格的“制度性挤水”,这不仅势在必行,也是职责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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