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傍大牌 判向COACH赔偿20万元
2011-04-26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因在销售的鞋上使用了相似的商标,世界著名服装和配饰品牌COACH(科奇)公司将福建“七匹狼”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200万元。昨天(4月25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七匹狼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奇公司20万元。

  争议1:装潢图案还是商标?

  原告科奇公司起诉称,该公司是闻名全球的服装和配饰品牌“COACH”的权利人,并注册了其图形商标。从2009年9月起,七匹狼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生产和销售的鞋上使用科奇公司的商标,侵权商品在国内多个城市的专卖店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七匹狼公司答辩称,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图案是作为装潢使用,主要作用不是用来区分商品来源,不属于标识性的使用。其商品上使用的图案是多个英文字母C的任意组合,排列无序,与原告注册商标不近似。此外,他们的商品是在专卖店销售,而专卖店在店面显著位置标注了“七匹狼”商标,在商品上使用的也是“七匹狼”商标,不会产生混淆或混淆的可能性。

  争议2:多个C与双C是否近似?

  法院观察发现,在被控侵权商品的鞋里、鞋底外侧上带有“七匹狼”商标。鞋面中间部分为皮质,鞋面两侧是布料,布料图案为带有多个英文字母“C”的图案。法院认为,虽然七匹狼公司强调在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图案是任意排列的多个英文字母“C”,但是经观察,这些“C”字母的组合组成了与原告科奇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图形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在被控侵权商品上带有“七匹狼”商标,但是,鉴于科奇公司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影响力,相关公众在购买被控侵权商品时,会误认为科奇公司与七匹狼公司存在经营上的关联,足以造成混淆。七匹狼公司未经原告科奇公司许可,在其制造、销售的鞋上使用的标识与科奇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科奇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晨报记者 颜斐

  法官说法:傍国际大牌屡见不鲜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近年来,市场竞争者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往往不惜采取各式各样的侵权方式,尤其是一些竞争者把目光瞄准了一些国际知名品牌,采取各种方式“傍名牌”、“搭便车”。一个企业发展为知名品牌,要花费大量的宣传推广费用。侵权人则省去了前期资本投入和权利人的拼搏经历,通过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与权利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混淆市场,误导相关公众,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苹果在线商店涉嫌侵权成被告 2011-04-25
· 网络著作侵权由广域延至局域网 2011-04-20
· 考量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两大难题 2011-04-20
· 书商:百度文库侵权模式未根本改变 2011-03-28
· 美国开发商与中企就侵权诉讼达成和解 2011-03-08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王迎晖:食品监管该跳出“周期律”·[思想]张健:股民不能总叼着“奶嘴”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