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口的发展要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有机统一体,在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密不可分。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特别重要性。例如,我国在资源利用、矿产消费、能源消耗、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方面,从国际比较看人均水平并不高,但由于人口规模大,总量就显得十分突出,影响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这个国情决定了我国要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更加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均衡协调关系,形成均衡型的人口格局。
其次,要注重人口自身的长期均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然而,在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人口结构性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以来,这一比率就大幅度超出正常水平,2009年仍然高达119.5,即男婴比女婴多19.5%。对此应该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通过推动性别平等,杜绝劳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消除生育中的性别偏向,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趋势。
二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一方面,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口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老年人口比重占总人口比重较大的“老龄化社会”,将是我们必须适应的社会常态。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的确给我国社会养老能力、养老保障体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需要积极应对。因此,应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养老、敬老共识和养老能力,实施“积极、健康、保障、和谐”的人口老龄化应对战略。
三是人口素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仍然较低,2008年15岁以上人口文盲率为7.8%,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8.5年。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总发生率不断攀升,每年出生时肉眼可见先天性畸形和出生后逐渐显现的缺陷儿,占出生人口总数的4%-6%,年出生缺陷儿80万人左右。全国各类残疾人8296万人。生殖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在“十二五”时期,国家将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预防出生缺陷,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生育率应当稳定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表明,全国总和生育率应长期稳定在1.8左右,使总人口在2033年前后达到峰值15亿左右后,尽可能缓慢地下降。为此,生育政策既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遵循总体稳定、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加以完善。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提高过程,反映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通常,人们把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人口结构,称为“老年型人口”,其社会称为“老龄化社会”。早在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就接近达到总人口的7%,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迈入老龄化社会。2008年这个比重已达8.3%。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发生早、总量大、速度快等特点。2000年我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大致相等,而人均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目前,我国老龄化已进入迅速加快的时期,到“十二五”时期末,我国仍将处在中等收入水平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5%。这种“未富先老”型的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一是对社会养老能力和资源支撑力的挑战。老年人口比重的提高,意味着供养人口比重的相对下降,因此,人口老龄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养老负担加重。一方面表现为家庭照料老年人的能力减弱。例如,我国家庭规模已从1993年的3.92人下降到2008年的3.16人,单亲、空巢、1人户等家庭比例大幅度提高,家庭养老功能相应削弱。另一方面,在社会养老需求显著增长的情况下,我国社会养老能力严重不足。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只有4.2万家,床位235.5万张,仅占全国老年人数的1.47%,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
二是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人口老龄化也导致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人口,相对于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口的减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仍存在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低、个人账户不充实、统筹层次低等问题。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的情况下,上述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是对经济增长可持续性的挑战。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大、增长快、比重高的人口结构,在改革开放期间保障了充足的劳动力供给,维持了高储蓄率,为高速经济增长贡献了一个“人口红利”。而老龄化加快则意味着劳动年龄人口增量减少,增长速度减慢,占总人口比重也将降低。根据预测,16-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在“十二五”时期达到最高点,随后逐渐降低。那时,纯粹由人口年龄结构所提供的“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是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把这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制定和实施积极应对的人口老龄化战略,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首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广泛覆盖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水平。
其次,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切实保障和逐步改善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的生活水平。在政府确保提供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要全面提升社会、家庭、社区和老龄产业的养老合力,大力推进以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为支撑,以巩固居家养老、扩大社区支持、提升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着力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着力解决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的生活,大幅度增加老年人照料机构和床位数以及医护、照料人员。
第三,创造条件挖掘人口老龄化提供的新的消费需求,并将其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拉动力。国家应从财政、税收、金融和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使这类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而产生并且容易增长的需求,推动形成一些新型服务业态,并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最后,合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探索弹性退休制度。目前,我国人口在24-64岁之间,年龄每增加1岁,受教育年限平均减少10.2%。而越是年龄偏大,教育水平递减的趋势就越明显,在44-64岁之间,年龄每增加1岁,受教育年限平均减少16.1%。可见,提高退休年龄的条件尚不成熟,急需通过发展教育和培训来创造,以便在未来提高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缓解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的问题,延长人口红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