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国家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同时,人社部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 如果说,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是一种现实的选择的话,那么,2011年春节之后出现波及范围广、争夺战激烈、延续时间长的“用工荒”证明了愈演愈烈的用工短缺在今年似乎比往年来得早、来得猛、更复杂。而劳动者与用工企业之间围绕着薪金而展开的利益博弈,天平正向劳动者倾斜的事实,证明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正被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所认可。这正说明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被扭曲了的生产要素价格终会被市场所修正,劳动力价格必然被重估,劳动力廉价时代正在结束。而职工工资在“十二五”期间翻番正是适应和顺应了这一时代潮流的要求,并不是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只“有形之手”能够达到的目标。 年初的“用工荒”是劳动者对于廉价劳动力无言的抗争,也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廉价劳动力的穷途末路。在刘易斯拐点到来和人口红利行将结束的双重影响下,支持我国廉价劳动力模式延续的基础已经悄然改变。虽然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仍在继续,但是由于过去几十年间收入分配过多地向企业和政府倾斜,导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劳动性收入水平却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农村劳动力已经不再无限地向城市转移。同时,随着我国人口逐渐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的时代,适龄劳动人口比例下降,而社会抚养负担却在不断提高,过去那种由“上无老、下无小”局面所推动的经济增长已经难以再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矛盾势必会不断激化,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劳动力价值重估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 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劳动力价格所产生的竞争力已大大不如从前,所谓的廉价劳动力的竞争优势已经越来越成为企业压榨工人剩余价值的借口。在一些外资企业中,外方员工收入与中方员工工资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们不禁要问,难道中外员工所创造的价值真的有如此悬殊的差距?而面对富士康工人加班工资占到总收入一半的事实,我们更不禁要问,企业究竟要将员工压榨到怎样的地步?然而,在二十一世纪,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上的竞争已经不是价格的竞争,而是劳动力素质的竞争,过去那种将人当作机器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未来发展的趋势。在此情况下,如果企业还沉浸在十几年前廉价劳动力所带来的竞争优势之中,那么很可能会失去劳动力这一要素所能产生的真正竞争优势。 应当看到,频繁出现的“用工荒”,其实质是工资待遇偏低使然。这些年,政府劳动部门虽然不停地上提“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的最低工资、社保缴纳等进行严格把关,但企业在善待员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愿望强烈,可事与愿违,他们盼望在公民权利、择业就业、工资待遇、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社会保障等方面,都能够与城里人享有同等待遇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种田收益和来自政府的补助让他们不再把自己的命运死死系于到城里打工挣钱养家上。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渐回暖,我国企业的订单数量开始增加,这使得对民工的需求大幅上升,此时,劳动者在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方面没有达到“体面劳动”的待遇,他们选择了“用脚投票”,倒逼用工企业必须以更高的工资、福利待遇来满足他们的愿望与要求。劳动者用自己的抗争与行动为终结廉价劳动力时代做出了贡献。 由此可见,确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具体目标,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利益的维护与保护。对于劳动者而言,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只有切实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保障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员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文化技术素质,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花大力气建设“软环境”,才能让员工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进而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实现企业产品升级、产业转型、产效提升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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