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始重视劳动关系,这无疑是保民生促幸福的有力之手,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切中要害的表述,当然也是顺应了广大劳动者的诉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就此称: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也就是说,在“十二五”期间要“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政府明确提出职工工资的增长率,并且制定出了增长翻番的时间表,在以往不多见。这既是政府开始转型找到自身位置的讯号,又是广大民众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福音。 尽管一切刚刚开始,但是广大劳动者对此充满期待。那么,政府将如何兑现“力争工资年增15%”的承诺?对此,杨志明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在落实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力度;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包括了具体措施的工资增长路径,依然属于概论性质的指导性政策。羊毛出在羊身上,职工工资增长仅靠政府出手干预显然无法实现,因为劳动者所获取的报酬多少,取决于劳动关系中的另一方——企业的生产效益。从这一点上来说,政府充其量只是一个居中协调的角色,各个方面的利益都需要维护。 建立一种公平的分配制度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而激励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同样需要制度来保障。这里,我们应当看清一个基本的事实,无论政府制定一个怎样规模的工资“倍增计划”,承担了给职工涨工资重任的其实是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对于吸纳了绝大多数就业人群的民营企业来说,当然不能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更有义务让劳动者分享民营经济大发展创造的果实。我们相信,广大民营企业对于政府的工资增长目标,是乐于接受并勇于实践的。 必须指出的是,政府首先应当高度关注职工工资增长的源头,广大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才是政府有关职工工资翻番的决定因素。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虽然众多,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却是弱势群体。目前,紧迫而现实的问题是,其生存状况堪忧。除融资难、税负重的普遍感受之外,中小企业自身势单力薄,在面对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一直处于劣势,其成长发展空间一再受到挤压;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负担一点也不轻松,甚至超过了国有企业。近年来,各地对企业的各种收费有所抬头。尽管国务院曾多次下发文件,开展过多次专项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是企业减负仍未打破“治理-膨胀-再治理-再膨胀”的怪圈。 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然而,如果中小企业“重负爬行”的现象得不到遏止,中央政府无论出台多少减税、退税政策,其效果都将被各种非法收费、变相收费和变相加税所侵蚀,企业的加薪空间只会进一步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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