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商报》报道,在不断摩擦、调整中,山东省泰安市的公车改革已经悄然进行了9年。9年间,该市入住市政中心的62个部门1700多名公务人员,统一使用车管中心的90辆公车,各部门大都只保留一部公车,部分单位留有执法检查的特殊车辆。 有专家就此评价说,车改的“泰安模式”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减少公车私用等方面有积极影响。但是,泰安公车改革还是存在一些明显的“死角”和“盲区”。 其一,当地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如果没有把下属部门列入,很可能会事倍功半。新闻里也提到,一些公务人员因为怕麻烦、嫌派来的公车不够档次,而绕开车管中心直接调用下面单位车辆。9年时间,“泰安模式”还没有推广到下属各单位部门,推进艰难是一个原因,也不排除可操作性不足的因素。 其二,公车改革实际上是一次利益的调整,是回到供给制,还是走向市场化,都需要一个明晰的线路图,如果总是搞平衡、取折中、留余地,最后依然会将改革的成果一点点耗散殆尽。很多部门还保留一部公车,表面上看是考虑到了各部门公务的灵活和便捷,现实地看,这一部留下来的公车很可能又成了部门“一把手”的专车。而看似声势浩大的公车改革,也就很可能成为对特权的变相维护。 至于“泰安模式”的内部虚拟结算方式,更是一笔算不清楚的糊涂账。每车8000元的代金券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核算出来的?9年的时间,政府部门、社会事务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为何一直都是8000元?在公车使用上到底应该如何体现科学的动态管理?这些都需要深入探究。 仅仅是将公车收将上来,再统一使用,不但无相应的配套措施辅助,亦无深化的改革措施跟进,则这样的改革并不彻底,很可能会流于形式,甚至成为在某些特定区域具有展示效果的“盆景式改革”。泰安公车改革模式如果说是成果卓著、有普适性,那么何以9年没有推广到山东其他地市,甚至都推行不到泰安下属的基层单位。 公众现在最期待的是,公车改革需要开出实质性的药方,必须要包括公车的数量、花费等信息的公开,公车最终要在公众监督之下,并由民众通过合法的代议程序决定一地公车的数量和花费。 尽管如此,与其他地方“光说不做”相比,泰安市9年来在公车改革上的坚持依然值得肯定。改革总归是需要迈出步子的,哪怕这步子有些蹒跚。不过,“泰安模式”显露出来的困境,也再次提醒人们,公车改革到底有多难,难就难在“自己改自己”,事关利益,很难真正做到壮士断腕。 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密集部署公车改革,有关部门除了在多种场合宣示改革的决心外,也在制度层面出台措施,并划定方案时间表。此前,北京市已经向社会公开公车数量。可以想见,惟有将公车使用置于强有力的公众监督之下,公车改革才能告别总停留于“盆景式改革”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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