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点名批评了当下舆论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被媒体广为转载。 事实上,在一针见血指出当今社会脆弱的道德生态之外,总理另一段与之相关的言辞似乎更值得舆论关注。他说,“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这番讲话并非是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而发,它剑之所指,是转型社会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是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那些无良企业讲良心?让缺位的监管机构讲责任?让唯利是图的商家讲诚信?仅仅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是行不通的。 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来谈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人是利己的动物,在行动中,总是趋利避害,尽可能地保护自我的利益,避免被惩罚。只要没有刚性的约束,人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摒弃道德,挑战法律。相信那些无良企业、不法商人、失职渎职官员并没有少接受为人要诚信的道德教育,在公开场合,他们满嘴也是仁义道德,但是,一旦发现法律“打瞌睡”,或者可以通过权钱交易绕过法律惩戒,私欲便很容易漫过内心的道德堤坝,呼啸而至。 法治的缺失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道德文化,令社会失去方向,民众失去信心。我们一方面要求公民讲诚信,乐于奉献,勇担责任,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对那些违法乱纪者,尤其是失职、渎职官员网开一面,用轻描淡写的行政处分,代替严肃的司法问责。如此道德教育如何能深入人心?在一次次社会现实的矛盾冲撞中,道德输得一塌糊涂。 当然,法治应该包括良法与对良法的遵从两个方面,良好的法律来自良好道德文化的指引。而这,需要从我们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从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中取长补短,从60年新中国道路的探索中获得脚踏实地的精神,从30年改革开放的激情与荣耀中寻求创新的勇气。 总理说,相较于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仍然是一条短腿。如何让社会道德文化赶上GDP,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请从完善法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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