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堵涉及公众利益,急于治堵是情理中事。治标更要治本,这样的道理都说烂了,但不等于不管用。万事急不得,急功近利,当然麻烦不断。 治堵效果正在显现。“车是好开了些”,出租司机说。“停车费太贵,不去了吧”,私家车主说。效果到底如何,北京市发布了详细的量化指标。这一点毋庸置疑。这里想说的是,治堵效果有“交通拥堵指数”量化评估,治堵决策有没有“政策不利影响”评估呢? 从治堵政策的影响看,这样的评估显然是阙如了。换言之,假如事前有这样的“不可行性研究”,有些治堵政策或许不必这样急功近利,有的其实可以更加科学、协调、均衡一些。正是决策中缺少了这关键性的一项,常常在治病的同时产生了副作用。 经济杠杆,是治堵政策对公众影响最大的一项,也是决策者的最爱。正如不少人预估的,巨额停车收费措施一出,停车场所立马宽松。据称有的车主为停一整天数百元的费用而不惜与收费员闹纠纷。显然,是高收费让车主们有实在的痛感了。这种痛感让一些车主选择在家呆着,该去的地方不去了,但另一些车主的反应却令决策者头痛。 消息称,4月前半月违法停车增了163%。乱停乱放转入胡同,城市的微循环系统被堵塞了。还有一些车不进停车场了,而在路边甚至是主干道上“猫着”,路更堵了。巨额停车费,不仅让收费员寻租,更让一些人拿盲道、人行道等公共地带寻租。 显然,这都是停车费新政激起的不良反应,此前媒体也早有提醒。如果此前有预估,进行政策的科学性分析,或许不致引出诸般麻烦了。比如采纳一些地方头半小时免费、再逐级增加收费之策,或者对收费标准进行车主心理承受测算,等等,或许政策的副作用就不会这么大了。如果交通拥堵费也这般急急出台,真不知还会激起社会公众怎样的不良反应来。 还有机动车尾号限行之策,有关方面也未正视其负面效应,结果是不少家庭增加购车行为,使其措施效果逐渐消失。摇号限购新政既出,一时令北京机动车净增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但“政府考虑给一两年没摇上、又确有买车需要的人以指标”的承诺,或在一两年后令限购新政失效,因为理论上只要坚持一两年摇号,都可以获得指标。 交通拥堵涉及公众利益,急于治堵是情理中事。治标更要治本,这样的道理都说烂了,但不等于不管用。万事急不得,急功近利,当然麻烦成堆。只重治堵之效,不重不利影响,必然给城市发展带来“硬伤”。只擅长收费治理,硬性制约公众购车、行车权利,所产生的问题就可能不断叠加,从诸方面总的来讲,所得未必大于所失。 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是要重视城市功能布局的优化,交通路网布局及微循环系统的科学设计,公共交通要真正登上城市交通主位,给自行车以充分权利,使之成为短途出行的主要工具。把这些基础性的办法做实了,再辅以其他新政,治堵或能达致最佳效果,而不利影响或竟至于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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