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亟需监管体制突破
2011-04-18   作者:陈静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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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日前表示,广电总局已经形成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的基本思路和建设方案,一旦获批,国家级网络公司将作为广电系统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但分析人士指出,自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以来,三网融合受制于多头监管而进展缓慢。如果在监管体制上没有突破,未来三网融合进程仍将困难重重。
  国家级网络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即将挂牌成立,注册资本金总额超过1000亿元,将作为广电系统参与三网融合的经营实体,成为三大电信运营商之外的第四运营商。但广电总局上述表态并非意味着三网融合得到了实质性推进。从过去一年多的试点情况来看,与政策安排及业界预期有着相当差距。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的时间表,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在试点城市探索形成三网融合的模式和政策体系;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
  工信部官员日前公开表示,三网融合在过去的一年没有实质性进展,现在的部署情况与国务院当初设想渐行渐远,三网融合正面临夭折的风险。
  原因何在?三网融合的最大障碍并不在于技术层面的融合,而在于监管体制的变革。以业务双向进入为例,在技术层面,电信的IPTV就等同于广电的电视节目,而广电要提供电信的宽带接入、语音服务等业务,在技术上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最大的障碍是,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制约了这种技术的双向进入。IPTV业务推广多年,但受制于广电,目前发展缓慢,原因在于广电担心用户选IPTV而弃有线电视。
  目前,电信由工信部管理,已企业化;而广电由国家广电总局管理,政企关系、网台关系、制作与播放关系均未分离,具有事业单位性质。此外,广电运营商过于分散,全国各地有几百家,企业化与市场化程度低。要实现电信与广电双向进入,各自成为全业务运营商,亟须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尤其要对广电业进行较大的体制改革。
  业内专家认为,变分业管理为混业管理是一场变革,像英国那样采取大部制管理不失为有效的方法。这在我国也有经验可循,电子部与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后,电信网与互联网的矛盾随即消失。这为近几年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极好的机遇,而如果在监管上将广电网也并入其中,双方利益博弈的动力将随之减弱,也为三网融合消除了最大的障碍。
  此外,对于广电系统而言,也应该以成立国家级网络公司为契机,加快市场化进程。
  广电系统多年来的事业编制,导致市场化竞争能力弱化,与经过多年市场化竞争磨炼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有着天壤之别。一位业内人士对此深有感触,现在全国还有1/3的有线电视收费员都是事业单位编制,这样的体制如何与电信运营商竞争?
  三网融合的难点在于广电系统,广电的难点在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只有实现了广电的市场化运作,并改变了广电与电信分业监管的模式,才能真正推动三网融合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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