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近日发表演说,吸引了众媒体的高度关注。其间,任志强正式宣布已收到组织部的退职通知,并坦言还“惦记着”被国资委拖欠的年薪。(据4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作为华远地产董事长的任志强,近年来的账面薪酬一直高达700多万元,令业界瞠目。对此,任志强坚称国资委允许他每年领取的薪酬仅为60余万元,即便加上奖金,去年实际到手薪资也不过74万元。所以,任志强在退职之际,仍表示对应收巨额薪酬念念不忘。 透过任志强“被欠薪”事件,国有上市公司薪酬制度失准的问题浮出水面。华远地产同时身兼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房地产公司三重角色,由此决定了其高管薪酬的核定因素错综复杂。究竟是按照其行政职务为标准,还是参考市场规则,以及如何在两者间建立平衡等问题,都在实际操作中变得含糊不清。 2010年年报显示,该年度任志强年薪为758万元,仅次于万科A王石760万元的薪酬。不可否认,任志强的巨薪是华远地产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在流程上没有瑕疵。但问题是,万科A与华远地产在市场中的地位悬殊:2010年万科A实现销售面积897.7万平方米,而华远地产当期实现开复工面积仅为94.8万平方米。由此衍生的营收规模也不在一个“重量级”,但是两公司高管的薪酬待遇却相差无几,针对任志强的薪资决策难免会受到股东们的质疑。 虽然任志强强调,他实际拿到的只有十分之一,但这笔天价薪酬却会以“管理费用”的形式扣减公司净利润,最终摊薄账面每股收益,进而影响每一位股东的切身利益。遗憾的是,A股市场众多散户虽然在名义上具有重大事项决策权,但由于所持股份占比偏少且股份较为分散,其所拥有的权利往往止于纸面,相关利益伸张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 不仅如此,上市公司公开财务报表注明薪酬是758万,而如果实际开支只有70万元,这就意味着华远地产作为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存在财务报表作假嫌疑,监管部门理应全面介入查处。据此推理,如果公司高管的薪酬都可以造假,其他的财务科目被人为造假的概率就更大了,证监部门与交易所不能放任不管。 其实,上市国企高管薪酬广受质疑的主因,就在于其间夹杂了过多的主观因素,“打闷包”现象较为普遍。破解的关键不仅包括在资本市场大力推崇“尊重股东、回报股东”的股权文化、规避股东利益被公司管理者侵占;而且应当尽早着手提高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公开透明度。对于后者而言,需要在各行业全面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供求双方的博弈自发形成行业合理利润率区间。在这一语境下,公司盈利水平将与高管素质息息相关,由此而定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将能更加坦然地公之于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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