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2日的《人民日报》报道,目前国务院房地产调控专项督察小组陆续出发,前往16个省市对各地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进行监督。可以看到,正如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所言“中央认为住房问题已影响全局,必须解决”,这种调控决心的背后,应该说隐含了影响政策制定的几种动力。 首先,1998年的改革使得住房走向了市场,进入21世纪之后,房价的上涨开始逐渐超出了公众的想象。目前,对于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来说,房价变化对其实质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中等收入者的冲击最大,这对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的短期和长期冲击。 其次,1998年以后,在住房分配市场化、住房二级市场 、住房税收、住房信贷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一系列政策的综合作用之下,房地产业连续4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经营城市”成为主流,出现了过度的土地出让与开发,商品房价格和土地价格畸形上涨。受上世纪90年代的海南房地产泡沫、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影响,房地产“降温”思路自2002年8月就开始展开。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危机,也是发端于房地产的问题,更使得房地产导致经济金融危机的担心不断被放大。 第三,1978年以来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分水岭,产生了一定差异。此前,中央的改革思路是“放权让利”,扩大地方财权。此后,则是逐渐走向中央财政集权,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于没有稳定的地方税收入来源,也不能够发行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在财力方面比较被动。而2001年以后,地方政府发现依靠房地产市场繁荣,卖地收入可以作为主要财源,因此逐渐成为房价上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因此,房地产市场调控,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破除地方“土地财政”依赖,使财政收入回到正常轨道上来。 第四,去年以来中央不断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也是由于对经济复苏和增长前景判断乐观。例如,在2009年的刺激内需时期,有部门首度强调房地产是“支柱产业”,而到2010年经济复苏趋势明显滞后,房地产又被定位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的“坏孩子”。由于大家逐渐看到,房地产的无序发展一方面会透支经济增长潜力,另一方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本轮调控的目标是改变1998年确定的房地产全面市场化方向,这应该说符合了住房市场的内在特点,但仍将面临众多因素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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