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恒久到胜景山河再到绿大地,中国股市里一起又一起欺诈上市事件或虚假陈述事件,将现行的保荐制度推向风口浪尖。完善保荐制度成了中国股市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就在4月6日发审委取消胜景山河上市资格的当天,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核心是建立问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保荐责任。而在4月11日深交所主办的第十二届保荐机构联席工作会议上,深交所也再次敦促保荐机构强化内核把关。
其实,不论是建立问核机制,还是强化内核把关,对于当前的保荐工作与保荐机构来说,都是很有必要的。它不仅是对保荐制度的一次完善,也是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的有益措施。
但不论是建立问核机制,还是强化内核把关,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是要增加保荐工作的责任。如果不增加保荐工作的责任,或者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无需对保荐工作承担责任,或者只是承担非常有限的责任,那么问核机制与内核把关,都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无助于保荐工作质量的提高,更不能为新股发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目前对保荐工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大多是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之类,情节严重的也只是暂停受理保荐代表的保荐项目3到12个月而已。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比如,出现欺诈上市这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取消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的保荐资格。同时还要没收其保荐费用,并处以保荐费用1-3倍的罚款。果真如此,相信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也就不敢胡作非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