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白云区纪委公布了该区的廉政账户,要求全区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进行清理和自查,将来路不正的现金存入廉政账户。该区规定,在清理期间,主动上交财物和如实报告的,可以不予处分和免予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 廉政账户其实算不得新鲜事,早在十年前,宁波市就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廉政账户。随后,这一经验被广泛借鉴,许多地方都设立了廉政账户。但因廉政账户有致命的弊端,2002年5月,福建省纪委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全部撤销已经设立的廉政账户,随后又有其他省也宣布撤销廉政账户。廉政账户的致命弊端就是,不仅低效而且还有“副作用”。 说廉政账户低效是因为,纪检部门设立廉政账户一般与集中清理贪污受贿行动挂钩,并公告在清理期间主动上交赃款免予或从轻处理,一旦超过清理期将从重惩处,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集中清理过后,绝大多数未上交贪污受贿钱款人员没有受到惩处。因贪污受贿钱款上交与否与被追究责任的风险不成比例,设立廉政账户的效果呈递减趋势,以致目前再设立廉政账户就如孩子呼喊的“狼来了”一样,让某些公务人员早已习以为常并不再有什么触动。 说廉政账户有“副作用”主要在于,廉政账户本意是给一念之差的官员自救的机会,但在这方面效果也不明显。举例来看,各地商家每年销售的购物卡数额巨大,许多被用于非正常的礼尚往来,里面隐藏着一个涉嫌腐败的广覆盖面的灰色链,相关人员若想及时悬崖勒马,廉政账户所收钱款应有庞大的余额。但事实并非如此,廉政账户主要被那些收受巨额贿赂的官员用于漂白资金,这样一来非但不利于防止腐败,反有可能纵容官员腐败,因为这给腐败官员提供一个出路:贿赂款能贪则贪,不能贪则上交廉政账户。 设立廉政账户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相关部门应有能力让不按期上交赃款的官员无处可逃,相关部门若没有反腐的“金刚钻”就不要揽廉政账户这一“瓷器活”了。可相关部门没有这样的能力,由此看廉政账户实在没有再设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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